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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诉讼代理人
北京市盛廷律师...律师
盛廷律师认为:河北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于尚在起诉期限范围内、案件尚在审理中的房屋强制拆除,职权、实体及程序均严重违法,侵犯了马先生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简*

马XX系沧州经*某村村民,在本村拥有*法*基地及房*,并持有*体土地使用证。2023年*节后,沧州经*开XX某城中村改造项*指挥部作出《征收补偿安*方*》,将马XX的房*纳入征收范*,但双**直未就补偿问题达成*致。

2023年7月,市政府对马XX作出征地补偿安*决定。马XX委托盛*律师*队维护权*。

二位征拆律师*助马XX对该决定书向**提起诉讼。2023年10月11日,法*正式立案受理。该案正在审理期间,10月13日,河北沧州经*技术开发区管*委员会组织人员将马XX房*强*拆除。

盛*律师*为:河北沧州经*技术开发区管*委员会对于**起诉期限范*内、案件尚*审理中的房*强*拆除,职权、实体及程*均严*违法,侵犯了马XX的合法**。

基于*,承办征拆律师*助马XX诉至法*。

庭审信息

法*:河北省沧州市某区人民法*

原告:马X

被告:河北沧州经*开XX管*委员会

诉求:确认被告强*拆除原告房*行为违法

法*观点

法*认为

本院认为,《中华*民共和**地管*法*施*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法、法*规定,阻挠国**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人民法*强*执行。”

《中华*民共和**政强*法》规定,行政机关*施*政强*执行行为前,应*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给予当事人陈*、申*的权*。经*告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作出书面强*执行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结合本案查**事实,被告并未作出强*执行决定,且催告书中并未给予原告陈*和**的权*,且在征地补偿安*决定的复议和*讼期限内被告便自行拆除原告的房*,显属违法。综上,鉴于**拆除行为已经*生,且不具有*以撤销的内容,应*确认违法。

胜诉判决

依照《中华*民共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河北沧州经*开XX管*委员会拆除原告马X房*的行为违法。


  • 2024-06-17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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