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委托人李X(系出借人李XX长女)因二被告赵X 1、赵X 2 拖欠 30 万元借款及利息,委托云南XX律师提起诉讼。二被告曾因经营生意需资金周转,通过案外人杨X接收李XX交付的 30 万元款项,双方虽未直接签订借款协议,但存在实际资金流转及利息支付记录。借款期限届满后,二被告未按约定还款,李XX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中仅李X主张债权,其余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利。二被告庭审中否认借贷关系成立,辩称未收到借款且本案已过诉讼时效。 二、办案经过
1、接受委托后,李俊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事实,核实继承人身份信息、放弃继承声明等文件,确认李X的诉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针对二被告否认借贷关系的抗辩,重点收集关键证据,包括案外人杨X提交的二被告签名捺印的借条、李XX资金交付凭证、利息支付记录等,形成完整的资金流转链条证据体系。
3、应对诉讼时效争议,调取 2021 年各方就还款事宜协商的视频资料及书面记录,固定二被告承诺还款的关键陈述,证明诉讼时效已中断。
4、庭审中,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李XX与案外人杨X的委托关系,以及二被告通过借条确认出借人身份的事实,有力反驳二被告的全部抗辩理由,清晰阐述借贷关系成立、诉讼时效未届满的法律依据。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律师全部代理意见,认定李XX与二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李X作为合法继承人有权主张债权。判决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李X偿还借款本金 30 万元及截至 2025 年 3 月 22 日的欠付利息 204000 元,合计 504000 元,并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 12% 支付自 2025 年 3 月 23 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