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
委托人(原告诉讼主体)与被告一、被告二(夫妻关*)、被告三存在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一、被告二因经*报废二手车*收生意需资金**,通*被告三(委托人妹夫)向*托人借款 13 万*。2017 年 11 月,被告三以被告一、被告二名义向*托人出具借条,约定月利* 1%,一年*付息,借期一年。借款到期后,三被告未按约定归*本金*剩余**,委托人多次催要无果,遂委托云*XX律师*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共同归*借款本金 13 万**相***,并承担全*诉讼费*。 二、办案经*
1、接受委托后,李*律师*一时*梳理案件材料,核实借条、视频资料等关*证据,明*案件核心争议点:被告一、被告二否认与委托人存在借贷关*,主张*出具借条、未收到借款,且案件已过诉讼时*;被告三辩称款项*交付被告一、被告二,应*该二人还款,自身不应*担责任。
2、针对被告抗辩,律师*队补充*集证据,包*被告一、被告二向*告三出具的原始借条、还款收条,以及 2021 年 8 月各方*商*款的视频资料(附书面文*),证实借款交付事实及诉讼时*中断情形。
3、庭审中,李*律师*绕委托代理关*展开辩论:委托人将款项*付被告三委托出借,被告三以自己名义与被告一、被告二建立借贷关*,后*完成***息披露,被告一、被告二在协商*亦作出还款承诺,符*《民法*》关**托合同的相**定,委托人有**接向*告一、被告二主张**。
4、针对诉讼时*争议,律师*交视频证据,证明*告一、被告二在诉讼时*期间届满**意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法*规定,其无权*以诉讼时*届满*由抗辩。 三、案件结果
云*省大理市人民法*经*理,采纳了李*律师*代理意见,认定委托人与被告一、被告二之间存在合法**的民间借贷关*。判决被告一、被告二于*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托人偿还借款本金 129000 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9 日的欠付利* 47462 元(合计 176462 元),并支*以 129000 元*基数,自 2025 年 4 月 10 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按年** 12% 计*的利*(利*本清);案件受理费 2445 元,由被告一、被告二承担 1803 元。被告三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充*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