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典型案例】购18万余条建工信息涉刑,辩护后获缓刑一年七月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赵骄虎律师 在线
江苏丰典(高淳)律...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3371
    服务人数
  • 15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本案中,赵骄虎律师前期争取不起诉(因涉案信息数量过多未获支持);后期辩护时,重点聚焦“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结合当事人悔罪表现,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帮助当事人避免实刑,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处罚的影响。

案件详情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典型案例】购18万余条建工信息涉刑,辩护后获缓刑一年七月

  案件详情

  当事人甲因所经营企业的业务需求,通过途径购买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初始获取总量达XXX余条,经筛选后留存48000余条。后续当事人仅少量联系信息对应主体,未促成实际业务、未从中获利,后将留存信息删除。2025年2月22日,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上述行为。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2025年7月3日),辩护后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当事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建议均无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签字具结。

  案件总结
      该类案件,如果是合法使用,应该适用司法解释获利五万才构成犯罪的入罪标准看,但是因为当事人陈述用途时有提到挂靠,而挂靠资格证目前来看仍然是违规违法的,所以使用用途不能界定为合法使用。不能界定为合法使用,就要按5000条入罪的标,当事人涉案48000余条,差点超过50000条三年标准,故最后认定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予以适用缓刑

  入罪关键:当事人主张购买信息系经营需要,但因用途涉及违法的“挂靠”,故使用用途无法认定为合法,入罪标准适用“非法获取5000条以上公民个人信息”;其留存的48000余条信息远超该标准,构成犯罪。

  量刑依据:当事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结合“未获利、及时删除信息”的悔罪表现,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赵骄虎律师的辩护价值

  本案中,赵骄虎律师前期争取不起诉(因涉案信息数量过多未获支持);后期辩护时,重点聚焦“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结合当事人悔罪表现,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帮助当事人避免实刑,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处罚的影响。


  • 2025-07-30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缓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赵骄虎律师
赵骄虎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赵骄虎律师
5.0分服务:3371人执业:15年
赵骄虎律师
13201201****1455 执业认证
  • 江苏丰典(高淳)律师... 主任
  •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劳动纠纷
  • 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78号玄武科技园2号楼3楼 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湖滨路175号27-1号 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
赵骄虎律师,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11年执业至今,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侵权、劳...
  • 138 5144 6522
  • heganyitianfenglu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