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原告梁XX(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系其父亲梁XX。2020年7月19日下午,梁XX在学校操场打篮球约2小时后昏倒在回家路边,家属发现后先后送至当地卫生院、新兴县某医院就诊,该院诊断为热射病、DIC、横纹肌溶解症、非感染性多器官功能衰竭综合征等严重病症。2020年7月20日,经新兴县某医院联系,梁XX转至广州某大学珠江医院重症监护室住院治疗,半个月左右后神智恢复清醒,四肢可自主活动,后转至神经内科治疗,转科前该院为其实施气管切开术。
2020年9月3日起,该院开始为梁XX试行气管堵管,但梁XX均出现呼吸困难症状;9月29日,该院为梁XX拔除气管套管,后续几日梁XX仍有呼吸困难情况。2020年10月3日晚上,梁XX出现明显呼吸困难,但该院未采取任何处理措施。10月4日,神经内科请耳鼻喉医生会诊期间,梁XX再次出现重度窒息,该院虽实施了气管切开术,但因拖延时间较长,导致梁XX出现缺血缺氧性脑病。此后,梁XX辗转多家医院治疗,效果不佳,最终处于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
梁XX法定代理人认为,被告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是导致梁XX目前损害后果的直接原因,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定代理人委托唐XX律师代理本案,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暂计158万余元,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鉴定费。
二、案件总结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被告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梁XX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过错参与度,同时涉及各项赔偿项目的核算认定。唐XX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材料,深入分析多份病历资料、诊疗记录等核心证据,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医疗诊疗规范,精准锁定被告的诊疗过错核心:在梁XX多次堵管失败、拔除气管套管后仍有呼吸困难的情况下,未保持高度警惕并采取预防性措施,且在2020年10月3日晚梁XX出现明显呼吸困难时未及时处理,后续重度窒息时的抢救存在延误,最终导致缺血缺氧性脑病及植物生存状态的严重后果。
诉讼过程中,经法院依法委托,广东某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被告的诊疗行为存在不足,与梁XX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次要原因;暨南大学某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梁XX为一级伤残,躯体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建议护理期、营养期为评残前一日。庭审中,被告辩称其诊疗行为符合规范,梁XX病情变化系不可预测病症所致,与诊疗行为无关联。唐XX律师围绕被告的诊疗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展开充分辩论,结合两份司法鉴定意见,有力反驳被告抗辩,并就各项赔偿项目的合理性、计算标准提交充分证据,明确主张被告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唐XX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综合考虑梁XX自身疾病基础、被告诊疗过错及过错参与度等因素,酌定被告承担35%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法院对各项赔偿项目依法核查认定,判决被告广州某大学珠江医院向原告梁XX支付赔偿款共计873454.64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律师价值
1. 精准研判过错核心,锚定维权方向:本案诊疗流程复杂,涉及重症监护、气管切开及后续康复等多个环节。唐XX律师凭借深厚的医疗纠纷办案经验,从繁杂的诊疗记录中精准提炼被告的核心过错,明确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联,为案件维权奠定了坚实的事实与法律基础,避免因医疗专业壁垒导致的维权方向偏差。
2. 高效推进鉴定程序,强化证据效力:医疗损害纠纷中司法鉴定意见是关键证据。唐XX律师积极协助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全程跟进鉴定流程,针对鉴定事项精准梳理提交证据材料,确保鉴定机构全面、客观了解案件事实。两份司法鉴定意见的出具,为法院认定被告过错及损害后果提供了核心依据,大幅提升了诉讼主张的说服力。
3. 全面核算赔偿项目,最大化权益保障:作为未成年人患者的专业法律代言人,唐XX律师充分考虑梁XX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的严重后果,全面梳理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赔偿项目,精准核算费用金额,针对被告提出的赔偿项目异议提交充分反驳证据,最终成功为当事人追回87万余元赔偿款,涵盖前期治疗、后续护理等关键费用,为患者后续长期治疗与护理提供了坚实的经济保障。
4. 专业应对庭审抗辩,助力公正裁判:庭审中面对被告关于“诊疗规范无过错”“病情不可预测”的抗辩,唐XX律师结合医疗规范、病历资料及司法鉴定意见,层层拆解、精准反驳,清晰阐述被告诊疗行为的违法性与过错性,帮助法官准确厘清案件责任边界。最终法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作出公正判决,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专业律师在平衡医患权益、化解医疗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