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原告何XX因下体持续流血,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前往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就诊。就诊时,何XX明确告知医生自身症状,经阴道 B 超检查未发现宫内或异位妊娠迹象,医生诊断为撤退性出血,开具一疗程黄体酮和坤泰药物,告知服药后会有一次大量月经,之后出血即可停止。
遵医嘱服药 12 天后,何XX阴道出血仍未停止,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再次就诊。她向医生说明服药后未出现大量出血、仍持续少量暗红色出血的情况,但医生称此为正常现象,未安排任何检查,仅告知留意后续一周月经情况。2020 年 6 月 10 日,何XX因出血持续不止第三次就诊,医生在未做检查的情况下,认为需多疗程用药,再次开具黄体酮和坤泰。
2020 年 6 月 18 日,何XX因下腹坠痛难忍第四次就诊,经血、尿 HCG 及 B 超检查,确诊怀孕并为右侧输某管异位妊娠,当日入院并接受腹腔镜下右输某管切除术,6 月 22 日出院。何XX认为,医院多次违反医疗常规,漏诊异位妊娠且错误用药,导致其丧失保留右侧输某管的机会,遂委托唐雪榕律师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 352121.18 元、精神抚慰金 20000 元,并承担诉讼费及鉴定费。
二、案件总结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何XX输卵管切除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唐雪榕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全案诊疗记录,精准定位医院核心过错:一是首诊时病史采集及记录不全面,未行 HCG 检测鉴别阴道出血原因;二是何XX多次因同一症状就诊且病情无好转时,医院对异位妊娠警惕性不足,未采取必要鉴别诊断措施,长期误诊为月经失调并错误用药。
诉讼过程中,经法院依法委托,广东中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何XX右输某管切除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过错系同等原因,参与度为 45%-55%;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评定何XX构成九级伤残,明确误工期、护理期及营养期。
庭审中,医院辩称诊疗行为符合规范,输某管切除是患者自身疾病导致,已履行告知义务,不应承担责任。唐雪榕律师结合鉴定意见、病历资料及相关法律规定,有力反驳医院抗辩,明确医院误诊漏诊行为与损害后果的直接关联,论证责任比例的合理性。最终,法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酌定医院承担 50% 民事责任,判决医院赔偿何XX各项损失共计 244716.46 元。
三、律师价值
1、精准锁定过错核心:医疗损害纠纷专业性极强,唐雪榕律师从多次就诊记录中快速提炼医院 “未行鉴别检查、误诊漏诊、错误用药” 等关键过错,明确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为案件胜诉奠定坚实基础。
2、高效推进鉴定程序:积极协助当事人申请医疗损害及伤残等级等专项鉴定,凭借专业法律素养与鉴定机构有效沟通,确保鉴定意见客观反映案件事实,为责任认定和损失核算提供关键依据。
3、全面维护合法权益:细致梳理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针对医院对证据的异议,补充完善收入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最大化争取赔偿额度,最终成功为当事人追回 24 万余元赔偿,弥补其身体伤害与经济损失。
4、专业应对庭审抗辩:庭审中,围绕医院诊疗过错、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展开充分辩论,有力驳斥医院无责抗辩,清晰呈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帮助法官准确界定责任,促成公正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