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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护患者权益!代理医疗损害案胜诉,获赔11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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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唐雪榕律师 在线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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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律师细致梳理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残疾辅助器具购买凭证、鉴定费发票等各类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清晰证明了原告的损害后果、实际损失及被告的侵权事实,确保各项诉求均有充分证据支撑。针对被告提出的“主体资格不适格”等核心抗辩,律师结合《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医院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际开展诊疗活动等事实,成功说服法院认定被告主体适格,同时明确了两被告共同经营、连带赔偿的责任,保障了原告债权的实现。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原告曾某某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将广X某市和某某医院、广X某市和某某医院有限公司诉至广X某省广X某市白某某区人民法院。唐XX律师接受原告曾某某的委托,全程参与本案诉讼程序,为患者争取合法权益。
案件背景:2020年6月,曾某某因四肢麻木确诊颈椎间盘突出症,当时行走正常。2020年7月,曾某某看到被告和某某医院的医疗广告后前往就诊,医院告知其手术简单、风险低,术后数日即可出院。曾某某遂遵医嘱入院,医院最初计划行颈椎板减压手术,术前一天临时告知需变更为植骨融合术,曾某某及家属予以同意。2020年7月9日,医院为曾某某行颈椎后路双开门、骨桥植骨融合术,术后曾某某麻醉清醒即出现胸部以下失去知觉、双上肢无法活动的症状,医院初期称系术后正常现象。后曾某某症状持续恶化并频繁抽搐,医院才告知系手术损伤脊髓,经曾某某家属反复敦促,医院于2020年10月邀请上级专家会诊,专家建议立即再次手术,直至2020年11月11日医院才将曾某某转至其他医院治疗,但截至起诉时,曾某某已处于高位截瘫状态。
原告诉求:1. 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XXX.18元;2. 本案鉴定费、受理费由两被告承担。曾某某认为,和某某医院手术方式不符合病情、操作错误损伤脊髓,且术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治疗措施,诊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某某医院公司作为医院设置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答辩:1. 和某某医院不具备主体资格,非适格被告;2. 对原告的诊断、术前检查、手术指征均合法合规,已充分告知病情及手术风险,诊疗行为符合常规,术后并发症系医疗风险范畴,且已履行告知及会诊义务;3. 对部分赔偿项目的计算依据及金额不予认可。
代理思路:唐XX律师接受委托后,重点围绕医疗过错认定、因果关系及赔偿金额展开代理工作:一是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明确被告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参与度;二是梳理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鉴定报告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佐证被告过错及原告损害后果;三是针对被告关于主体资格、诊疗合规性的抗辩,结合法律规定及案件事实逐一反驳;四是合理主张各项赔偿项目,确保赔偿金额符合法律规定及原告实际损失。

二、案件总结

法院审理过程中,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和某某医院对曾某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术前术中告知欠充分、手术方式不符合常规、处理术后并发症不当),过错与曾某某颈髓损伤并致高位截瘫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考虑到曾某某自身颈椎病变重等因素,过错参与度为50%左右;同时鉴定认定曾某某损害后果构成一级残疾,需要完全护理依赖,护理期24个月。
法院采纳唐XX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本案法律事实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应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和某某医院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其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应承担50%赔偿责任;和某某医院公司作为医院设置单位,且收取了医疗费,应视为共同经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认定原告各项合理损失,判决:1. 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广X某市和某某医院有限公司、广X某市和某某医院赔偿曾某某损失XXX.41元;2. 驳回曾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9534.6元,由曾某某负担3494.67元,两被告负担6039.93元。

三、律师价值

1. 精准推动司法鉴定,锁定核心过错事实:唐XX律师在案件代理中,关键推动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通过专业鉴定明确了被告诊疗行为的过错之处、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为案件胜诉奠定了核心事实基础,有力反驳了被告关于“诊疗合规”的抗辩。
2. 全面梳理证据链条,夯实维权基础:律师细致梳理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残疾辅助器具购买凭证、鉴定费发票等各类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清晰证明了原告的损害后果、实际损失及被告的侵权事实,确保各项诉求均有充分证据支撑。
3. 有效反驳被告抗辩,明确责任主体:针对被告提出的“主体资格不适格”等核心抗辩,律师结合《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医院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际开展诊疗活动等事实,成功说服法院认定被告主体适格,同时明确了两被告共同经营、连带赔偿的责任,保障了原告债权的实现。
4. 全力维护患者权益,实现公平赔偿:本案的胜诉,成功为高位截瘫的原告争取到114万余元的赔偿款,涵盖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护理依赖费等各项必要损失,极大程度弥补了原告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彰显了法律对患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为类似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代理提供了专业参考。


  • 2024-06-28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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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雪榕律师,广州人,执业于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合伙人,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唐雪榕律师本科学医,后跨专业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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