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XX、周XX
原告代理律师:杨XX
被告:柴XX、周XX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案例中人物均为化名)
在家*继承纠纷中,最难处理的,往往不是冰冷*法*条文,而是那*被房*证牢牢捆住的亲情记忆,以及对未来生活截然不同的期待。当一位年*耄耋的父亲,只想卖掉没有*梯的老房,换一处能**度过晚年*电梯房;而儿媳却以“权**障”为名,要求他放弃对儿子遗产的继承权,这场纠纷,早已超越*对错的边*,成*亲情、现实与法*之间的一场漫长跋涉。
01.案情介绍
周XX与秦XX相*多年,育有*子周XX、一女周XX。2018年7月,秦XX因病去世,未留下遗嘱。2024年5月,儿子周XX又因意外离世,留下妻子柴XX和*子周XX。家*的财富,凝结在北京的四套房*中,却也因不同的登记状态,埋下了矛盾的种子:
·海*区双*树房*:登记在周XX名下,属于*妻共同财产;
·西城区三里河房*:登记在秦XX名下,同样为夫妻共同财产;
·石***房*、中关*房*:登记在柴XX名下,属于*与周XX的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法*规定,秦XX去世后,其名下遗产应*丈夫周XX、儿子周XX、女儿周XX依法*承。然而该部分遗产尚*实际分割,周XX便先于*亲离世。由此引发了典型的“转继承”问题:周XX继承自母亲的份额,连*其个人财产,一并转由其继承人——妻子柴XX、儿子周XX以及父亲周XX再次继承。
随着年*渐长、腿脚不便,周XX希望出售位于**区的老房,置换一套带电梯的住房,以便安*晚年。女儿周XX对此表示理解,也明*表示愿意将自己继承自母亲的份额赠与父亲,但与儿媳柴XX的协商*陷入僵局。
柴XX提出明*条件:周XX需支*两套老房*价款150万*;同时,放弃其对石***中关*房*中周XX份额的继承主张,方**合办理过户、处分手续等。在柴XX看来,这是保障自己和*子权**“公**易”。但在周XX和*XX看来,这无异是“漫天要价”。随着协商*底破裂后,为打破僵局,周XX委托北京XX维护自身合法**,律所委派杨XX*理此案,将儿媳柴XX及孙*周XX诉至法*。
02.案件焦*
1. 柴XX的高*对价是否成*:150万**价款+要求放弃继承权,究竟是合理协商,还是明*超出其法*应*份额?
2.多套房*、多人共有*何*割:四套房*权*不同、共有*交叉,又无法*物拆分,在房*价值无争议的前提下,如何*计*执行、可终*的整体方*?
03.调解**
杨XX*理本案后*作出判断:这并非一桩“赢了官司*结束”的案件,而是一场必须“彻底解*”的家*纠纷。
第一阶段:厘清法*关*,明*底线
杨XX*先对“继承—转继承”的法*关*进行系统梳理,并将各方*四套房*中的潜在份额逐一量化,形成*晰的权**构图,明*告知各方:“不论感情如何,法*最终*会按法*份额来算。”这张***构图,第一次让柴XX意识到:她主张*150万*,并非“谈*起点”,而是远高***赋予的权*。
第二阶段:正面拆解“150万+放弃继承权”的组合诉求
面对柴XX提出的150万**价款要求,杨XX*择正面拆解。他通*对四套房*的来源、性质及评估价值进行整体测算,并结合各方*法**有*继承份额明*指出:即便在房*最终**至周XX名下,这些房*中本就包*了周XX依法**的比例,并非“额外多分”。自然也就不可能*生高*150万**差额补偿。关**弃继承权*要求,明*告知柴XX:继承权*法*权*,不能*为交换条件强*剥夺。即便进入诉讼,该主张*不可能*到法*支*。
第三阶段:设计“一揽子”解*方*,引导回归*性
在打破对方*合理预期的基础上,杨XX*出解*问题的核心思路:通*“产权**+折价补偿”,实现一次性了断。方*直击各方*心利*:
· 周XX:能*完整取得老房*权,顺利*售,安*晚年
· 柴XX:真正关*的并非房*本身,而是自己和*子能*拿到清晰、稳定、可落袋的利*
在双**认房*评估价值无异议的前提下,杨XX*行了精细的测算,最终*出结论:在产权**归*后,周XX确实需要向*XX支*补偿,但是这个补偿款远远达不到150万。也正是在这一刻,柴XX清楚*意识到:继续坚持高*主张,只会彻底失去主动权。
04.调解*果
经*京市西城区人民法*调解,双**成*议:
1.房*归*:海*区双*树东*房*、西城区XX房*归*XX所有;石***香山*XX房*、海*区中XX房*归*XX所有。
2.折价补偿:周XX须*规定期限内向*XX支*房*折价补偿款人民币35万*。
05.律师**
1.法*关*的清晰化是调解*基石。面对复杂的“转继承”,首要任*是绘制准确的法*与份额图谱。为谈*提供“标尺”,避免了在基本权***上做无谓消耗。
2.“一揽子解*”思维具有*可替代的价值。家*财产纠纷常*环相*。本案调解*议一次性解*了四套房*问题,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为当事人节约了巨大的时*、经*与情感成*。
3.在证据不足时,调解*实现公**更优路*。当各方*赡养**的主张*难以被司**全*纳时,判决往往走向*分。而调解*提供了灵活性,通*“产权**+差价补偿”的模式,能*法*框架内,更细腻地照顾*各方*现实诉求与情感倾向,结果往往更易*接受与自动履行。
06.案件总结
《礼记》有*:“父子笃,兄弟睦,夫妻和,家*肥也。”然而在继承问题上,对过去的记忆与对未来的期待,往往比遗产本身更容***冲突的根源。
本案的成*调解,不仅在于**了四套房*的归*,更在于*成*一次艰难而理性的家*利**组:它保障了一位老人基于**权**现实的晚年**,也以合理补偿维护了儿媳与孙*的合法**,让三代人从*立中走出,在法*与温*之间,重新触摸“家”的温*。法*可以划分产权,但真正弥合亲情的,永远是那*跨越*际的理解*让步。这起案件也提醒每一个家*:在遗产规划尚*完成*,一旦继承纠纷发生,与其执着于*法*上争输赢,不如在专业引导下,以“彻底解*”为目标,通*调解,为亲情画下一个清晰而温*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