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原告亲属何某某因突发心前区憋闷伴疼痛,于 2021 年 12 月 26 日晚被送至被告A 卫生院急诊。院方经心电图检查确诊为急性下壁心肌梗死,随即对患者采取溶栓治疗,并建议转至上级医院行介入手术。
家属配合签署转院协议后,院方于当晚派救护车将患者转往某三甲医院。转运途中患者病情突发恶化,出现呕吐、面色苍白、四肢湿冷等症状,随车医护人员未采取有效救治措施。患者抵达该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记载死亡原因为急性心肌梗死。
原告认为被告诊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未遵循急性心梗救治规范,且转院处置不当,遂委托唐XX律师团队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主张被告承担 50% 赔偿责任,索赔金额合计 798712.59 元(含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案件难点与律师策略
(一)案件核心难点
- 责任认定难:被告辩称诊疗行为符合规范,溶栓治疗有效,患者死亡系自身疾病凶险、病情进展迅猛所致,且院方作为基层医疗机构,不应以过高标准评价诊疗行为,拒绝承担主要责任。
- 鉴定推进难:本案先后三次摇珠选定鉴定机构,前五次鉴定机构均不予受理,最终才由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承接鉴定,鉴定程序耗时久、难度大。
- 过错举证难:患者死亡后未行尸检,难以直接证明死因与诊疗行为的关联;且急性心梗诊疗涉及专业医学规范,需精准指出院方违反指南的具体情形。
(二)唐律师核心办案策略
- 深挖诊疗规范,锁定核心过错:唐XX律师凭借医学 + 法律复合专业背景,深入研究《急性
ST 段抬高型心肌梗死诊断和治疗指南》,明确指出被告存在两大关键过错:一是治疗方案选择欠妥,患者发病 30 分钟内确诊心梗,具备直接 PCI
治疗指征,院方未告知该首选方案,直接采取溶栓治疗,未充分履行知情告知义务;二是转院处置不当,院方不具备 PCI 治疗能力,未在患者入院后 30
分钟内就近转往有条件的上级医院,延误最佳救治时机。 - 推动司法鉴定,夯实证据基础:针对多次鉴定机构不予受理的困境,律师团队整理完整的病历资料、诊疗规范条文、患者病情进展记录等证据,协助法院与鉴定机构沟通,明确鉴定重点为诊疗过错、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最终鉴定机构出具意见,认定被告存在医疗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次要因素(参与度 16%-44%)。
- 庭审据理力争,争取合理责任比例:庭审中,律师结合司法鉴定意见,进一步论证被告过错对损害后果的影响,指出转运途中未及时救治的过失,反驳被告
“基层医院免责” 的抗辩理由。同时,律师精准核算各项赔偿金额,依据 2023
年度广东省赔偿标准,明确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的计算依据,主张按较高比例划分责任。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唐XX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及司法鉴定核心结论,结合案件事实酌情确定被告承担25% 赔偿责任,作出如下判决:
- 被告 A 卫生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52096.78 元(含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
- 案件受理费 11787.13 元,由被告承担 5196 元。
四、律师价值
- 专业壁垒突破:依托医学专业功底,精准解读诊疗指南,从专业角度拆解院方过错,打破医疗纠纷中的信息不对称,为案件胜诉奠定核心基础。
- 鉴定困境破解:面对多次鉴定机构不予受理的难题,律师团队梳理清晰的证据链,协助法院推进鉴定程序,最终获取关键的司法鉴定意见,成为法院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
- 权益最大化维护:庭审中有效反驳被告抗辩,精准核算赔偿金额,成功说服法院按 25% 比例划分责任,远超鉴定意见建议的责任下限,切实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