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
委托人陈XX*师*理的被告 AXX,与原告 BXX、C 某、D 某、EXX系亲戚**。2019 年 6 月 16 日 17 时 10 分许,AXX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号:370633)好意搭乘 F 某(原告 BXX之父)沿孝孔*由北往南行驶,行至特定路*人行横道时,与案外人 GXX驾驶的小型轿车*生碰撞,造成 F 某受伤后**救无效于 2019 年 6 月 23 日死亡、两车*坏的交通*故。经***公**交通*察支*直属大队认定,AXX承担事故主要责任,GXX承担次要责任,F 某无责任。
案外人 GXX驾驶的车*在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公****心**支***保了交强*及商*险,后*告方*该保险**公**成*解*议,保险**公**支*赔付款 510608.53 元。2019 年*,AXX与原告方***协商*订《证明》,明*事故相***已结清,双**赔偿事宜了结,不再追究。然而,2024 年 8 月,原告方*然以机动车*通*故责任*纷为由将 AXX诉至法*,要求 AXX赔偿各项*失共计 677004.05 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二、办案经*
陈XX*师*受 AXX委托后,迅速投入案件处理,全*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
1. 详细沟通*情:多次与委托人 AXX深入沟通,了解*故发生的完整经*、事后*商*况、费*支*细节以及《证明》签订的背景,确认 AXX已支* 1 万**疗费*约 5 万***相***,且一直履行对原告 D 某的赡养*务。
2. 证据收集与核查:重点收集并核实了《证明》原件及相**字人员信息,确认该《证明》由双**事人及多位家*成*、见证人签字捺印,真实有*;同时*取了浙江*金**金**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该决定书因 AXX已积极赔偿并取得原告方XX而作出对 AXX不起诉的决定;此外,核查*原告方*保险**公**调解*议及理赔支*凭证,证实原告方*获得相**险赔偿。
3. 制定辩护策略:结合案件事实与法*规定,确定核心辩护思路:一是强*双**通*家*协商*成*偿协议并签订《证明》,事故相**宜已了结,AXX无再行赔偿的义务;二是对原告诉状中部分签字及委托律师*真实性提出合理质疑,请求法*核实,避免虚假诉讼;三是主张*告方*已获得保险赔偿且双**纷已处理完毕*情况*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4. 参与庭审辩护:庭审中,陈XX*师*晰呈现相**据,围绕辩护思路**发表辩论意见,详细阐述《证明》的合法*与有*性、原告方*诉的不合理性,有*反驳原告方*诉讼请求,同时*合法*核实相**实。
三、案件结果
法*经*理认为,依法**的合同关*受法*保护,当事人应*约定履行义务。本案中,原、被告双**亲戚**,AXX系好意搭乘 F 某,事故发生后 AXX积极赔偿相***,双**通*家*协商*订合法**的《证明》,明*事故费*已结清,纠纷了结。且原告方*获得保险**公****偿,现针对已处理完毕*纠纷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原告方*能*供充*证据证明*诉讼请求,应*担不利**。
最终,法*依照《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及相*****规定,判决驳回原告 BXX、C 某、D 某、EXX的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0570 元,因适用简***减半收取 5285 元,由原告方*担。陈XX*师**维护了委托人 AXX的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