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
原告:刘XX,男,1960年*生,汉族,住北京市东XX。
委托诉讼代理人:佟X(刘XX之妻),洪*律师。
被告:刘XX,女,1957年*生,汉族,住北京市东XX。
委托诉讼代理人:孟X(刘XX之夫)。
办案经*: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家*内部房*使用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原告刘XX(弟弟)于2003年**单*房*购得涉案房*并取得所有**书,但自2003年*起,该房*即被其姐姐刘XX(被告)占有*用,时*长达20余*。期间,原告虽持续主张**,但始终*能**。本案的办理难点在于,纠纷发生在姐弟之间,历时*远,情感与法*交织,简**一纸判决可能*法*底化解*盾,甚至可能*剧家*裂痕。洪*律师*代理原告后,首先全*梳理了案件事实,固定了《售房*议书》、房*所有**书等关*证据,从**上确立了原告无可争议的物权*地位。在此基础上,律师*未采取激进的诉讼策略,而是充*认识到家*纠纷调解*先的原则。办案过程*,洪*律师*能*庭前或庭审中,与对方*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了多轮沟通,一方*阐明*告产权*合法*与主张***正当性,强*长期占用他人合法**的法*后*;另一方*,也注重从*情角度进行疏导,引导双**性看待纠纷,寻求一个既能*护原告合法**、又能*双**接受的解*方*。在法*的主持下,洪*律师*助原告积极参与调解,最终**促使双**成*致,避免了耗时*力的判决程*及可能*生的执行难题。整个过程*现了律师*处理家*纠纷时,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功底,更需要沟通*巧与化解*盾的能*。
案件结果:
本案在法*主持下,双**事人自愿达成*解*议。
调解*果:被告刘XX于2024年10月24日之前将涉案房*腾空*还原告刘XX收回。案件受理费*原告刘XX负担。
本调解*议经**确认,具有**效力。本案主要涉及《中华*民共和**法*》关**权*护的规定,特别*物权***请求排除妨害的权*(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但最终*调解**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