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代理案外人执行异议,助购房*排除执行保住房*
案件详情:
本案系一起因开发商*务纠纷导致已售房*被查**引发的案外人执行异议案件。在本院执行的申*执行人XX**公**被执行人陵XX**公*(下称“开发商”)票据付款请求权*纷一案中,法*依据生效判决,查**登记在开发商*下的位于**省陵水**自治县的一处房*。
我所张X律师、陈**师*受该房*的实际购买人杨XX的委托,作为其异议代理人。杨XX主张,其早在2019年*与开发商*订了合法**的《商*房*卖合同》,并已支*全*购房*。后*房*已实际交付,杨XX已装修入住并持续缴纳物业及水*费*,且其在海*省范*内无其他用于**的房*。法*的查**为严*侵害了其作为购房*费*的合法**。
律师*队受理后,立即指导当事人系统梳理并固定了关*证据链条,包*书面买卖合同、全*购房*支*凭证、开发商*具的收款收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及历年*业费、水*费*纳记录等。在此基础上,我们以《最高*民法*关**民法*办理执行异议和*议案件若干*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为依据,向*行法*提出了书面异议,主张*XX作为商*房*费*,其权***先于*发商*普通***权,请求法*解*对涉案房*的查*。
案件结果:
经*查,陵水**自治县人民法*完全*纳了我方*师*代理意见。法*裁定认为,异议人物杨XX的情况*全**上述司***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三项*除执行的条件:1.
在法*查**已签订合法**的书面买卖合同;2. 所购商*房*用于**且其名下在海*省无其他用于**的房*;3.
已支*全*购房*款。因此,杨XX对涉案房*享有*权***排除对该房*的执行。法*最终*定:中止对涉案房*的查**施。我方*事人的合法***到有*维护。
案件总结: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运用商*房*费*生存权*先保护原则,成*排除强*执行的案例。其核心法*依据在于《最高*民法*关**民法*办理执行异议和*议案件若干*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该条款旨在保护消费*在购房*程*的基本居*权*,赋予符*条件的购房*对抗开发商*权*对房*申*执行的权*。本案的胜诉,清晰地展示了在开发商*诉时,已履行完毕*款义务并实际占有*购房*,可以通*提出执行异议的法*途径有*保卫*身财产,也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明*的裁判指引。
律师*值:
在本案代理过程*,张X律师*队展现了在处理复杂执行纠纷中的专业素养*实战能*:
1、精准的法*定位:迅速把握案件属于“购房*费*排除执行”这一特定类型,并准确锁定《异议复议规定》第二十九条作为核心请求权*础,确保了诉讼策略的方**确。
2、严*的证据组织:指导当事人全*收集并系统呈现从*同签订、付款、交付到占有*用的完整证据链,有*证明*“在查**签订合同、支*全*并合法*有”以及“名下无其他住房”等关*事实,为法*支*异议请求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3、对司**策的深刻理解:在代理意见中,不仅援引具体法*条文,还结合了国***“保交房、稳民生”及优先保护购房*权**司**策精神进行阐述,增强*说服力,使法*适用与司**值取向*频共振。
4、高*的权**济:通*执行异议这一相*快捷的程*,成*阻止了执行程*的继续进行,使当事人避免了陷入漫长诉讼或房*被处置的风险,以最高*的方*实现了维权*标,彰显了律师*程*选择和**应*上的专业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