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我的当事人黎XX(男,汉族)于2022年5月31日工作时不慎从2米高处跌落,随即出现头晕、头痛、呕吐呕血等症状,被工友紧急送至广东省封开县某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封开某人民医院”)就诊。该院急诊科行胸部、头部CT检查,显示黎XX左侧顶部硬膜外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额叶脑挫伤等多处损伤,遂将其收治入院治疗。
2022年6月1日,该院复查颅脑CT显示黎XX头颅出血量较前增多,但仍认为未达手术指征,将其护理等级由Ⅰ级改为Ⅱ级,同时暂停心电监护和吸氧。6月2日上午,黎XX因头痛难忍,经多种止痛药治疗后仍无缓解,该院为其加用瑞芬太尼镇痛,并施行腰椎穿刺术释放10ml脑脊液。当日15时37分,黎XX诉头痛加重,医生予甘露醇静滴,3分钟后其突发呼吸心跳骤停、意识昏迷,该院随即采取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并转入ICU,予气管插管接呼吸机辅助呼吸。15时58分,黎XX心率、呼吸及血氧饱和度恢复,但仍处于昏迷状态。因病情危重,黎XX于当日18时被转至梧州市某工人医院继续治疗,急诊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特重型(GCS3分)等多项严重病症,次日行“脑室外引流术”,术后病情虽有好转,但仍处于昏迷状态。
此后,黎XX先后辗转梧州市某人民医院、肇庆市某人民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截至2023年6月5日共住院369天,花费医疗费420987.35元,目前仍处于神志模糊状态,生活无法自理。黎XX家属认为,黎XX入院时神志清楚,经封开某人民医院治疗后反而突发呼吸心跳骤停,最终陷入长期昏迷,该院诊疗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遂委托我与肖XX律师代理本案诉讼。
诉讼前,经黎XX家属与封开某人民医院共同委托,广东某域司法鉴定所于2022年9月30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该院对黎XX的诊疗行为存在使用瑞芬太尼时未尽高度注意义务、呼吸心跳骤停时未尽早气管插管等过错,该过错与黎XX目前损害后果存在主要因果关系,建议过错参与度为56%-65%。诉讼中,经黎XX申请,法院依法委托广东某济司法鉴定中心进一步鉴定,认定黎XX构成精神一级伤残、精神科完全护理依赖,肢体十级伤残,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自损伤之日计算至定残前一日。
庭审中,我们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封开某人民医院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护理费等各项损失暂计XXX.26元(按80%责任比例主张)。被告封开某人民医院对鉴定意见无异议,但对赔偿责任比例、部分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及金额提出异议,主张按56%比例赔偿,不同意一次性支付10年后续护理费,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过高,对误工费等项目亦提出抗辩。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核心争议焦点为黎XX的损失金额认定及封开某人民医院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比例。法院经审理,对本案关键事实及两份司法鉴定意见均予以确认,认为黎XX就医及时无过错,其自身对药物的耐受性虽与不良反应有一定关联性,但并非医院不可预见、无法处理的情形;而封开某人民医院作为专业医疗机构,在黎XX急性颅脑创伤(病情急、变化快)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腰椎穿刺未按规范操作、使用瑞芬太尼未尽高度注意义务、呼吸心跳骤停时未尽早气管插管等过错,该过错是导致黎XX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
关于损失金额,法院结合法律规定及赔偿标准,逐项核定黎XX各项损失共计XXX.24元,其中包括医疗费420987.35元、残疾赔偿金XXX元、后续护理费219000元(暂按5年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元等。综合全案情况,法院酌情确定封开某人民医院承担60%的赔偿责任,扣除其已支付的8000元鉴定费后,判决该院向黎XX赔偿各项损失共计XXX.54元,驳回黎XX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律师价值
1. 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锁定过错核心:接受委托后,我们第一时间系统梳理黎XX的全部诊疗资料,包括多家医院的病历、检查报告、司法鉴定意见书等,精准定位封开某人民医院在护理等级调整、药物使用、急救处置等关键环节的过错,明确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为诉讼维权奠定坚实的事实与证据基础。
2. 科学规划鉴定流程,夯实核心胜诉依据:医疗损害纠纷中,司法鉴定是责任认定的关键。我们协助当事人在诉讼前后完成两次核心司法鉴定,分别明确医院诊疗过错及因果关系、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程度,针对鉴定意见中的关键内容(如过错参与度、护理依赖等级)进行深入分析,有力反驳被告对责任比例及赔偿项目的不合理抗辩,确保鉴定意见成为法院裁判的核心依据。
3. 精准核算赔偿金额,最大化保障当事人权益:针对被告对医疗费、后续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的异议,我们结合法律规定、赔偿标准及黎XX的实际情况,系统梳理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票据、转院交通票据、亲属关系证明等),精准核算各项损失金额,尤其针对完全护理依赖的后续护理费,成功说服法院支持暂按5年计算,同时争取到8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确保当事人的核心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4. 专业应对庭审抗辩,推动公正裁判结果:庭审中,我们针对被告提出的“按56%比例赔偿”“不同意一次性支付后续护理费”等抗辩理由,结合司法鉴定意见、诊疗规范及法律规定逐一反驳,清晰阐述被告诊疗过错的严重性及对损害后果的主要影响,最终促使法院酌情确定60%的合理责任比例,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131万余元的赔偿,为黎XX后续长期康复治疗及生活保障提供了关键的经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