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成功为腰椎术后神经损伤患者争取67万余元赔偿

  •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
唐雪榕律师 在线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18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庭审中,我们针对被告提出的“手术符合规范、系并发症”等抗辩理由,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医疗操作规范及病历资料逐一反驳,清晰阐述被告过错与损害后果的直接因果关系,明确过错程度对责任比例的影响,最终促使法院采纳我方核心主张,确定75%的责任比例并支持67万余元赔偿,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当事人李XX(女,汉族)因腰痛不适10年、加重1周,于2023年7月26日前往东莞市某排医院就诊,门诊检查显示腰3椎体2°前脱、腰3/4/5椎间隙变窄等问题,该院以“腰3椎体2°前脱”将其收治入院。2023年8月7日,该院为李XX在全麻下行“后路L3-4、L4-5椎间盘摘除+椎管减压+椎间植骨融合+USS内固定术”,手术时长近8小时,术中失血约1000mL。
术后,李XX出现双小腿无力、无法抬举、感知觉丧失等症状。2023年8月8日,该院会诊后考虑为术后血肿压迫神经,于当日下午为李XX行“腰椎管内血肿清除术”,术中清除椎管内大量淤血块,但术后李XX双下肢损害情况未明显改善。经治疗后,李XX于2023年8月21日转至医科某医院继续治疗,入院诊断为腰椎管狭窄症、腰椎神经根损伤、后天性足下垂等多项病症,经治疗后于2023年9月25日出院,出院时仍遗留左下肢麻木,无法独立站立和步行。
李XX及家属认为,东莞市某排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其术后出现严重神经损伤,应承担赔偿责任,遂委托我与莫嘉榆律师代理本案诉讼。诉讼中,经李XX申请,法院依法委托广东某镜司法鉴定中心对该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伤残等级等事项进行鉴定。
2024年8月12日,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东莞市某排医院对李XX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李XX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过错系主要原因,参与度为56%-95%(建议75%);同时认定李XX构成七级伤残,无护理依赖,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均建议为296日。庭审中,我们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东莞市某排医院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743075.92元(按75%责任比例主张),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及鉴定费18978元。
被告东莞市某排医院辩称,术前诊断明确、手术指征把握得当,手术过程符合操作规范,术后出现的下肢症状为手术并发症,且该院已及时组织会诊、积极治疗,诊疗过程无违反医疗操作常规的情形,同时对李XX主张的误工费、护理费等项目的计算标准提出异议,认为部分诉求过高。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核心争议焦点为东莞市某排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及责任比例、李XX的损失金额如何认定。法院经审理,对案涉司法鉴定意见予以采信,认为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存在医疗过错且过错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结合鉴定意见中“医院过错系主要原因、建议参与度75%”的结论,最终确定东莞市某排医院对李XX的损失承担75%的赔偿责任。
关于损失金额,法院结合法律规定、赔偿标准及鉴定意见逐项核定:确认医疗费203904.0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8500元(100元/天×485天)、营养费14800元;支持护理费44400元(150元/天×296天)、误工费65432.22元(按2023年广东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0685元标准计算296天)、残疾赔偿金493032元(按2024年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629元标准计算20年,七级伤残系数40%);酌情支持交通费3000元。以上费用共计873068.26元,按75%责任比例计算为654801.20元。同时,法院结合损害后果、过错程度等因素,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综上,判决东莞市某排医院共计赔偿李XX674801.20元,驳回李XX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律师价值

1.  精准梳理诊疗过错,明确维权核心:接受委托后,我们全面梳理李XX在两家医院的全部病历资料,重点分析手术过程、术后并发症处置等关键环节,精准锁定医院诊疗行为与神经损伤后果之间的关联,为申请司法鉴定、明确维权方向奠定坚实基础。
2.  高效推进鉴定程序,夯实胜诉关键:医疗损害纠纷中,司法鉴定是责任认定的核心依据。我们协助李XX及时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清晰明确鉴定事项,全程跟进鉴定流程,针对鉴定意见中“过错系主要原因、建议参与度75%”的核心结论进行深入解读,有力反驳被告“无过错、系并发症”的抗辩主张,确保鉴定意见成为法院裁判的关键依据。
3.  科学核算赔偿金额,最大化保障权益:针对被告对误工费、护理费等项目的异议,我们结合法律规定、广东省赔偿标准及李XX的实际情况,系统梳理医疗费票据、住院记录等证据,合理主张赔偿标准与计算期限。成功说服法院支持按城镇私营单位工资标准计算误工费,按150元/天标准计算护理费,同时争取到合理的营养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确保李XX的核心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4.  专业应对庭审抗辩,推动公正裁判:庭审中,我们针对被告提出的“手术符合规范、系并发症”等抗辩理由,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医疗操作规范及病历资料逐一反驳,清晰阐述被告过错与损害后果的直接因果关系,明确过错程度对责任比例的影响,最终促使法院采纳我方核心主张,确定75%的责任比例并支持67万余元赔偿,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2025-07-05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唐雪榕律师
唐雪榕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唐雪榕律师
5.0分热情执业:18年
唐雪榕律师
14401200****3918 执业认证
  •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 合同事务 医疗纠纷 行政类
  • 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207、08
唐雪榕律师,广州人,执业于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合伙人,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唐雪榕律师本科学医,后跨专业考取...
  • 135 6030 8603
  • 1356030860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