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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胜诉案获赔41万——代理患方成功追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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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针对被告提出的基层医疗水平、自身疾病转归、赔偿项目不合理等多项抗辩,我方结合诊疗规范、鉴定意见及相关法律规定,逐一进行针对性反驳,清晰阐述被告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明确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依据和合理性,最终促使法院采纳我方意见,依法核定赔偿金额,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41万余元的赔偿款,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委托人张某某,女,1976年出生,户籍地四川省,2017年起在东莞市XX工作,因高血压病与某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被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关系,定期在被告及其下属卫生站复诊拿药。
委托人有多年高血压病史,此前在深圳就医期间血压控制良好,无其他器官损害情况。2017年转入被告处诊疗后,每月定期复诊1-2次,被告医生仅常规开具降压药,未就病情风险及检查结果进行任何告知说明。2021年,委托人出现嘴唇发白、身体乏力等症状,到被告处就诊后,医生仅开具健脾生血颗粒,建议乌鸡当归煲汤补血,未排查根本病因。
2022年4月至9月,委托人多次在被告处进行血肌酐等项目检查,结果均显示血肌酐、尿酸等指标持续升高,红细胞、血红蛋白等指标降低,但被告医生始终未对异常结果作出合理解释,仅简单开具药物,未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也未建议转诊上级医院。直至2022年9月10日,委托人再次复诊得知肌酐显著升高,经医生建议才前往上级医院检查。
2022年9月12日,委托人在上级人民医院检查提示“双肾符合弥漫性肾实质损害声像图改变”;9月13日至19日在某某医院住院治疗,被确诊为“慢性肾脏病4期、肾性贫血”等;后续又在重庆某医院等多家医院治疗,确诊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双肾损害已不可逆转。经核查被告提供的病历资料,早在2018年4月,委托人的血肌酐指标已出现异常,2020年至2022年期间,尿蛋白、血肌酐、血红蛋白等指标多次异常,但被告均未履行告知义务,也未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因病情严重,委托人无法正常工作,于2023年3月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人委托我方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708888.47元(按44%责任比例主张),并承担本案受理费及鉴定费22460元。

二、案件总结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1. 被告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与委托人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过错程度;2. 各项赔偿项目及金额的合理性。
代理过程中,我方首先协助委托人梳理全部就诊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等证据,明确被告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两大核心过错:一是对委托人血肌酐进行性增高的异常情况未及时关注和告知,未建议转诊上级医院,剥夺了委托人的知情权和及时救治的机会;二是在委托人已出现肾功能损伤迹象的情况下,长期大量使用具有肾损伤风险的药物,加重了肾功能损害。
为明确被告过错及因果关系,我方依法向法院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认定:被告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该过错与委托人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次要,参与度为16%-44%(建议30%-44%);委托人的慢性肾功能衰竭评定为二级伤残,误工期24个月,护理期180日,营养期24个月。
针对被告提出的“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低”“委托人自身疾病自然转归”“其他医院用药致损害”“赔偿项目不合理”等抗辩意见,我方逐一反驳:一是基层医疗机构仍应遵守基本诊疗规范,对常见疾病的并发症风险负有注意义务;二是鉴定意见已明确被告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排除了单纯自身疾病转归的可能;三是其他医院的治疗系针对被告延误治疗后的病情开展,用药符合诊疗规范,与损害后果无直接关联;四是我方提交了充分证据证明各项赔偿项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最终,法院采信了我方提交的证据及司法鉴定意见,认定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委托人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酌情确定被告承担30%的民事责任。经核定,委托人各项损失共计XXX.66元,被告应赔偿418640.3元;案件受理费11113.48元,由被告负担6563元;鉴定费22460元,由被告负担6738元。

三、律师价值

1. 精准梳理案件核心,锁定过错关键: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专业性强,证据繁杂。我方作为代理律师,首先深入研究全部诊疗资料,精准定位被告未履行注意义务、告知义务及不当用药两大核心过错,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同时,指导委托人全面收集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劳动合同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有效反驳被告的抗辩主张。
2. 专业启动司法鉴定,夯实胜诉依据:司法鉴定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关键环节。我方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及时向法院申请医疗损害、伤残等级及三期鉴定,明确鉴定事项和核心争议点,协助鉴定机构全面了解案件事实,最终获得的鉴定意见成为法院认定被告过错及责任比例的核心依据,有力支撑了委托人的诉讼请求。
3. 高效应对庭审抗辩,维护合法权益:庭审中,针对被告提出的基层医疗水平、自身疾病转归、赔偿项目不合理等多项抗辩,我方结合诊疗规范、鉴定意见及相关法律规定,逐一进行针对性反驳,清晰阐述被告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明确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依据和合理性,最终促使法院采纳我方意见,依法核定赔偿金额,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41万余元的赔偿款,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4. 全程提供专业指引,缓解维权压力:医疗纠纷维权过程漫长且复杂,委托人因病情及维权事宜承受巨大身心压力。我方在案件办理全程,及时向委托人告知案件进展,解答法律疑问,提供专业法律指引,协助委托人处理就诊、鉴定等相关事宜,有效缓解了委托人的维权压力,让委托人能够专注于病情治疗。


  • 2025-09-16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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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雪榕律师,广州人,执业于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合伙人,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唐雪榕律师本科学医,后跨专业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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