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上诉人(原审原告)郑XX,女,1967年6月2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某号。本人作为郑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本案一审、二审程序。
2016年11月,郑XX因“结扎术后18年,要求输卵管再通术”入住上诉人(原审被告)XX公司(以下简称“莱X某医院”),该院于当月2日为郑XX实施“腹腔镜探查术+双侧输卵管吻合术+盆腔黏连松解术”。术后,郑XX持续出现腹痛症状,经多家医院诊治均未彻底缓解,最终于2019年8月在广某某市第某某人民医院行“双侧输卵管切除术”,伤情才得以稳定。
郑XX认为,术前检查并未显示其存在双侧输卵管积液、盆腔炎症等疾病,莱X某医院存在违规找院外医生手术、故意虚构术前病情推卸责任等过错,且术后未充分告知病情,导致损害后果持续加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为此,郑XX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莱X某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95896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莱X某医院则提出反诉,主张双方就涉案诊疗行为已在2017年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本案属重复起诉,应驳回郑XX全部诉讼请求;同时认为郑XX的损害后果系自身原发疾病导致,与该院诊疗行为无因果关系,且司法鉴定意见依据不足,不应作为定案依据。
一审法院委托广东恒鑫司法鉴定所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鉴定意见认定莱X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未评估郑XX卵巢功能即实施手术、术后未充分告知新病情),过错与郑XX双侧输卵管切除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为45%-55%,郑XX伤残等级为两个九级伤残。一审法院据此酌定莱X某医院承担50%赔偿责任,判决其赔偿郑XX各项损失共计154140.72元。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案件总结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1. 本案是否构成重复起诉;2. 莱X某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比例划分;3. 赔偿数额的合理认定。
作为郑XX的代理律师,我在二审中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针对“重复起诉”争议,提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再审裁定,明确本案与前案不构成重复起诉,驳斥莱X某医院的抗辩理由;二是围绕过错责任比例,强化司法鉴定意见的合法性与关联性,指出莱X某医院未遵循诊疗规范、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的明确过错,主张一审认定的50%责任比例合理;三是就赔偿数额争议,补充提交工资证明等证据,积极论证误工费、医疗费等项目的合理性,维护郑XX的合法权益。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莱X某医院关于“重复起诉”的主张已被生效裁定否定,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合法、意见依据充分,一审据此认定莱X某医院承担50%赔偿责任符合案情;一审法院对各项赔偿数额的认定合法合理,理由阐述充分。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三、律师价值
1. 精准定位争议焦点,制定高效代理策略。本案涉及医疗专业知识、重复起诉认定、赔偿数额核算等多个复杂法律与事实问题,我在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病历资料、鉴定意见及过往诉讼文书,精准锁定核心争议点,针对性地收集、组织证据,为案件胜诉奠定坚实基础。
2. 有效驳斥对方抗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针对莱X某医院提出的“重复起诉”“自身疾病导致损害”“鉴定意见无效”等抗辩理由,我结合生效裁判文书、司法鉴定意见及诊疗规范,逐一进行驳斥,清晰论证莱X某医院的过错责任,成功说服法院采纳我方核心观点,确保当事人的损害得到合理赔偿。
3. 全程保障当事人权益,助力案件公正审理。从一审阶段协助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梳理损失凭证,到二审阶段精准应对上诉争议、积极参与庭审辩论,我全程以当事人权益最大化为目标,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与诉讼技巧,推动法院作出公正判决,切实维护了郑XX的合法权益,弥补了其因医疗过错遭受的身心损害与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