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XXX厂。
经*者:徐XX。
委托诉讼代理人:洪*律师,李XX(**公**工)。
被告:杨XX。
被告:XXX再生资源回收**有*公*。
法*代表人:杨XX。
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律师。
办案经*:
本案是一起因第三人擅自占用处于*赁纠纷中的场地而引发的复杂占有*除妨害纠纷。原告XX厂与原出租人(XX**公*)的租赁合同早已到期,且已被生效判决判令腾退并支*占有*用费。然而,在原告尚*完成*退期间,被告杨XX(另一相*场地承租人)因其承租的场地涉及拆迁,在未经*告同意的情况*,组织其商*将大量货物及经*设施*自搬入并占用了原告所控制的涉案场院。这导致原告一方*需要向*出租人支*高*占有*用费,另一方*却因场地被他人侵占而无法*际使用,也无法*利*空*还,陷入了“两头落空”的困境。洪*律师*理原告,办案的核心挑战在于:首先,需要确立原告在特定时*段*(直至场院最终*还前)对涉案场院仍享有*法*有***法*地位,尽管*与原出租人存在纠纷。其次,需要证明*告杨XX的占用行为构成*原告占有**侵害,且该行为与原告遭受的损失(即需向*租人支*的占有*用费)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为此,洪*律师*队可能*导当事人进行了周*的证据收集工作,包*:报警记录及出警视频(其中被告承认未经*意进入)、与被告方*师*通*录音(其中对方*认侵占事实并探讨补偿事宜)、证明*告与原出租人纠纷的生效判决及执行材料等。在庭审中,洪*律师*要清晰地向**展示这一连*法*关*,论证原告作为占有**,其权**被告的非法*占行为而遭受了实际的经*损失(即本可避免或减少的、需向*租人支*的费*)。同时,需精准计*损失金*,并应*被告方***告主体不适格、占用系政府拆迁所致等抗辩理由。通*逻辑严*的论证和*实的证据链,洪*律师**将看似复杂的多重法*关*梳理清晰,为原告主张***定了坚实基础。
案件结果:
法*经*理认为:
在涉案场院于2022年8月3日最终*退交还之前,原告XXXXX厂仍为场院的占有*,享有*有**。
被告杨XX认可其未经*告同意即进入并占用场院,组织商*经*,该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占有*。
原告因被告的侵占行为遭受了损失(即仍需承担的占有*用费),被告应*赔偿。
判决结果:被告杨XX向*告XXXXX厂支*占有*用费294,975元;驳回原告对被告**公**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主要适用《中华*民共和**法*》第四百六十二条关**有*护的规定,即占有*在其占有*侵占时,有**求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或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