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48公斤 累犯、毒品再犯成功保命
核心提示:重庆籍犯罪嫌疑人安XX与其他同案出资购买毒品,通过介绍人帮联系后到指定地点验货、接货,接货后即被提前布控的民警抓获,当场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净重48.269千克,且安XX之前有两个犯罪记录,在本案中分别有累犯、毒品再犯两个从重处罚情节。经过律师全力辩护,成功为其保命。
案情简介:2023年1月初,安X、石XX、秦X等人欲通过侯某某购买毒品。1月4日,侯某某在重庆市大足区XX附近接取毒品样品后,于当日晚将毒品样品送到江津区一住宅楼房内交给石XX。后侯某某和安X、秦X、石XX等五人在房间内清点购毒资金。5日5时许,几人驾驶车辆前往重庆市大足区交易毒品。12时许,侯某某、安X在居然之家建材城内接取到毒品。13时许,民警当场抓获侯某某、安X,民警从二人携带的两个行李箱内查获毒品可疑物,经称量、鉴定,查获毒品为甲基苯丙胺48269g,平均含量为8.5%~11.3%。另查明,安X于2001年6月29日因犯故意伤害罪、介绍卖淫罪,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9年4月19日减刑释放。2019年10月28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2020年10月2日刑满释放。案发后因案情极其严重,家属通过多方打听来到云南昆明委托了胡涛律师。
办案经过:胡涛律师接手案件后也认为情况非常不乐观,按涉案毒品数量、当事人的作用、地位及前科情况来看,保命难度难于上青天。而且案件由昆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办理,其办理刑事案件的综合能力、取证合法性标准都要远远高于其他公安机关水平,一般情况下很难找到其程序违法。但昆明警方到重庆实施抓捕,且是交易完成就被现场抓获,结合胡涛律师多年毒品案件辩护积累的经验及敏锐的嗅觉,深谙云南大宗毒品案件的侦破绝对不是新闻报道上的那般浅显的情况。带着这个主线,胡涛律师通过多次会见安X,以及审查起诉的反复查阅卷宗,多轮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后,确认本案是典型的控制下交付。即本案毒品来源于境外,计划是从云南入境再转入重庆卖给安X等人,但毒品尚在云南境内即被公安机关查获,为了深化打击效果,决定实施控制下交付开展延伸打击,由隐匿身份人员继续控制毒品前往重庆进行交易。除此之外,律师在阅卷过程中,通过对交易双方聊天记录极致细节的分析及推理,得出隐匿身份人员对安X等买家存在数量引诱,再进一步看,本案立案时间早于安X加入到本案中,律师甚至怀疑本案可能存在犯意引诱。基于以上意见主导,律师还提出本案应当认定为帮助转移毒品罪,涉案毒品数量只应当按照毒资金额对应的购买数量认定为5000克,同时本案属于犯罪未遂(不能犯的未遂),最后根据《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昆明会议纪要)规定,还提出了9条安X在本案中具备的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理由和情节。
案件结果:经过前述辩护,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安X贩卖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判处死刑,但根据本案的具体案情,结合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对其可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仔细分析上述这段话,得出两个重要信息:一是判决书未明确认定的贩卖毒品数量,但文中的毒品数量大暗示了对毒品数量只应当认定5000克的采信,否则按照48公斤的数量,应当表述为巨大;二是本案当事人确实是命悬一线,一着不慎可能就满盘皆输。综上,通过以上有主线,同时全方面、全角度的专业、有效辩护,成功为本案当事人保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