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
原告:刘XX,女,1957年*生,汉族,住北京市XX。
委托诉讼代理人:洪*律师。
被告:任*某,女,1947年*生,汉族,退休职工,住北京市XX。
法*监护人:郭X(子),1979年*生,汉族,**公**工,住北京市XX。
法*监护人:郭X(子),1973年*生,汉族,**公**工,住北京市XX。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XX律师,刘XX律师。
办案经*:
本案是一起因房*买卖合同履行引发的纠纷,核心诉求是要求出卖人(被告)履行协助买受人(原告)办理房*产权*户手续的义务,并涉及剩余*房*的支*。从*解*果推断,双**前应*就房*买卖达成*议(可能*订有*卖合同),原告已支*大部分房*并可能*实际占有**,但被告因故(可能*及年*、健康*况、家*内部意见等)迟迟未配合办理最终*产权*户登记。案件的复杂性可能*于:被告年*已高,且诉讼中列明*法*监护人,暗示其可能*事行为能*受限,这增加了沟通**策的难度。同时,涉及房*产权**方*移至买方,需要处理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契税等各种税费*承担问题,划分清晰方**利*进。洪*律师*理买受人(原告),办案的首要目标是扫清过户障碍,确保委托人能*终*得房*的合法*有*。为此,律师*要从**和*实层面固定双**在有*的房*买卖合同关*、原告已履行主要付款义务等基础事实。面对被告方*特殊状况*致的履行困难,诉讼并非唯一目的,通*调解*成*个双*(尤*是需经*告监护人同意)都**受、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履行方*,是实现目标的最佳途径。洪*律师*能*庭前或庭审中,与被告的监护人及代理律师*行多轮沟通*协商,核心议题包*:1. 明*过户义务:确认被告方*意并承诺在特定期限内协助办理过户;2. 厘清费*分担:明*各项*费(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契税等)由哪一方*担,避免日后*议;3. 确定付款安*:就剩余*房*(本案中为30万*)的支*时*(约定为过户当天支*)和**方*达成*致,将付款与过户义务挂钩,形成**制约,保障交易**。通*专业的法*分析和*实的谈*,洪*律师*终*成*这份权*清晰、具有**执行力的调解*议。
案件结果:
本案在法*主持下,双**事人自愿达成*解*议。
调解*果:
被告任*某于2024年9月30日前协助原告刘XX办理涉案房*的产权*户手续。
原告刘XX于**过户至其名下当天,向*告支*30万*。
房*过户产生的相**费*双**约定分别*担。
双**纷一次性解*完毕。
本调解*议经**确认,具有**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