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刘XX,女,1957年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洪昊律师。
被告:任某某,女,1947年出生,汉族,退休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监护人:郭X(子),1979年出生,汉族,公司员工,住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监护人:郭X(子),1973年出生,汉族,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XX律师,刘XX律师。
办案经过:
本案是一起因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引发的纠纷,核心诉求是要求出卖人(被告)履行协助买受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义务,并涉及剩余购房款的支付。从调解结果推断,双方此前应已就房屋买卖达成协议(可能签订有买卖合同),原告已支付大部分房款并可能已实际占有房屋,但被告因故(可能涉及年龄、健康状况、家庭内部意见等)迟迟未配合办理最终的产权过户登记。案件的复杂性可能在于:被告年事已高,且诉讼中列明了法定监护人,暗示其可能民事行为能力受限,这增加了沟通和决策的难度。同时,涉及房屋产权从卖方转移至买方,需要处理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契税等各种税费的承担问题,划分清晰方能顺利推进。洪昊律师代理买受人(原告),办案的首要目标是扫清过户障碍,确保委托人能最终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为此,律师需要从法律和事实层面固定双方存在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原告已履行主要付款义务等基础事实。面对被告方因特殊状况导致的履行困难,诉讼并非唯一目的,通过调解达成一个双方(尤其是需经被告监护人同意)都能接受、且具有明确可操作性的履行方案,是实现目标的最佳途径。洪昊律师可能在庭前或庭审中,与被告的监护人及代理律师进行多轮沟通与协商,核心议题包括:1. 明确过户义务:确认被告方同意并承诺在特定期限内协助办理过户;2. 厘清费用分担:明确各项税费(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契税等)由哪一方承担,避免日后争议;3. 确定付款安排:就剩余购房款(本案中为30万元)的支付时间(约定为过户当天支付)和支付方式达成一致,将付款与过户义务挂钩,形成相互制约,保障交易安全。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务实的谈判,洪昊律师最终促成了这份权责清晰、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协议。
案件结果:
本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被告任某某于2024年9月30日前协助原告刘XX办理涉案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原告刘XX于房屋过户至其名下当天,向被告支付30万元。
房屋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约定分别承担。
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完毕。
本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