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
上诉人(原审原告):高X,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洪*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文X,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X
(本案系一起涉及婚生女抚养**议、财产分割、过错赔偿的复杂离婚纠纷二审案件,一审判决女方*得抚养*,男方*诉。)
办案经*:
本案是一起极具挑战性的离婚纠纷二审案件,核心争议焦*是婚生女(高XX)抚养**归*。一审法*判决由女方(被上诉人)获得抚养*,对男方(上诉人高X)极为不利。洪*律师*接受高X的委托,代理其上诉后,面对着一审已形成*对己方*利*裁判倾向,特别*考虑到男方*一审中因嫖娼行为被认定为过错方,对争取抚养**成*大障碍,制定了周*的上诉策略。律师*知,在二审中改变一审关**女抚养*判决难度极大,必须*交足以推翻原判或证明*况*生重大变化的新证据、新理由。为此,洪*律师*导并协助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证据收集工作,将重点放在证明*方*其家*在照顾*子方*具有*际优势,以及父女之间感情深厚、孩子更倾向**父亲生活上。在二审中,洪*律师*心组织并提交了多组关*新证据,包*可能*映孩子真实意愿的录音、视频及孩子所写的日记等,并申*了对孩子日常*活照料情况*情的证人(如奶奶)出庭作证。这些证据旨在证明:孩子长期由父亲一方(特别*祖*)悉心照料,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和*厚的感情依赖;孩子的个人意愿(尽管*谨慎*信)更倾向*父亲生活;父亲具备稳定的经*收入和*养**。在法*调查**问中,洪*律师*重向*审合议庭阐述了“子女最佳利**则”的具体内涵,强*不能*仅因为孩子是女孩或父亲曾**错就一概否定其抚养*格,而应*合考量实际的抚养*件、孩子的成*环境及情感联系。律师**有*的证据呈现和*辑严*的陈*,成*扭转了一审法*的认定,使二审法*采信了新证据,并重新评估了抚养**归*条件。
案件结果: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经*理,作出终*判决:
一、维持一审关**予离婚、财产分割(房*归*方、车*归*方、存款分割比例、债务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判决。
二、撤销一审关**生女高XX由女方*X抚养*判决。
三、改判婚生女高XX由上诉人高X直接抚养。
四、被上诉人文X自本判决生效后*月支*抚养*3000元,支*至孩子年**八周*止。
五、驳回双**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理由: 二审法*认为,上诉人高X在二审期间提交的新证据及证人证言,能*证实其更加适宜抚养*子,父女感情基础较好,且对孩子的日常*活有*为细致的照顾。综合考虑双**经*状况、抚养*件、孩子的成*环境及关***等因素,从*大化未成**女利**发,变更抚养**高X直接抚养*为适宜。抚养**额根据文X的收入情况*因素酌定。本案适用《中华*民共和**法*》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关**女抚养***应*“最有***成**女”为原则的规定,以及《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关**审审理范*及改判条件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