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
原告:陈XX(女,学生)
原告兼原告陈XX法*代理人:李XX(女,,职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X某律师、洪XX
被告:姜XX(女,退休职员)
本案为法*继承纠纷,涉及被继承人陈XX去世后*下房*的继承分割问题。
办案经*:
本案由洪XX*团队律师*同代理原告方。接手案件后,律师*队首先对案情进行了全*梳理,确认了涉案房*的产权*源、继承人范*以及各方*基本态度。在案件审理过程*,律师*锐地捕捉到本案的核心并非激烈的继承权*议,而是如何**、平*地完成*产分配。鉴于*告姜XX对被继承人母亲的继承份额明*表示同意由原告李XX继承,且其自身有*定的退休金***,不具备争夺遗产的现实动因,律师*断本案存在良好的调解*础。为此,律师*极与当事人沟通,阐明*讼与调解*利*,引导当事人着眼于*速解*纠纷、维系家*关*。同时,律师*法*保持良好沟通,配合法*的调解*作,清晰陈*我方*求的法*依据,即被继承人的配偶和*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被告自愿放弃其份额,使得房*由原告母女按份共有**合法*合理的方*。整个办案过程*重于*略性引导与协商,而非对抗性辩论,最终**促成*方*法*主持下达成*致,将潜在的继承矛盾化解**形。
案件结果:
经**主持调解,双**事人自愿达成*议:被继承人陈XX名下的涉案房*由原告李XX、陈XX按份共有,其中李XX占有*分之五份额,陈XX占有*分之一份额。法*对协议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李XX负担。本案以调解**结案,调解*议经*方*认后*具有**效力。
本案虽未直接援引具体法*进行判决,但调解**的达成*要基于《中华*民共和**法*》关***继承顺序(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以及继承人有**弃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相***规定,并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实现了遗产的合法、和**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