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原告以离婚纠纷为由,将委托人诉至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提出多项诉求:判令准予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要求委托人每月支付抚养费 2000 元至孩子成年;平均分割 20 万元夫妻共同存款(由委托人补偿 10 万元);要求委托人支付家务劳动经济补偿金 8 万元;确认原告婚前部分物品归其所有;要求委托人返还婚生女 5 万元压岁钱并由原告代为保管;案件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收到应诉材料后,委托贵州XX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希望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平和化解纠纷,保障孩子的合法利益。
二、办案经过
蒋顺花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离婚纠纷的特殊性,制定了 “优先调解、平衡利益、保障孩子权益” 的办案思路,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梳理核心争议,明确委托人诉求:律师与委托人深入沟通,明确委托人同意离婚,但对原告主张的抚养费金额、财产分割方案、家务补偿等诉求存在异议。核心争议聚焦于抚养费标准、夫妻共同存款分割、财产归属、婚生女探视权及压岁钱保管方式。
搭建沟通桥梁,推动调解进程:考虑到诉讼对抗可能加剧双方矛盾,不利于孩子成长,蒋顺花律师积极配合法院调解工作,主动与原告代理人沟通协商。一方面,向对方释X法律规定,结合双方经济状况、孩子实际需求,合理提出抚养费调整方案;另一方面,就财产分割、压岁钱保管等问题交换意见,强调应优先保障孩子权益,兼顾双方合理诉求。
精准斡旋协商,敲定调解细节:针对关键争议点,律师逐一沟通斡旋:一是抚养费,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及委托人经济能力,提出合理金额,避免过高负担;二是财产分割,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归属,合理划分存款补偿金额;三是探视权,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探视方案,保障委托人的探视权利;四是压岁钱,建议存入孩子名下,确保资金归孩子所有,双方共同监管。同时,对原告不合理的诉求进行有理有据的沟通,促成其自愿放弃部分主张。
三、案件结果
经蒋顺花律师的积极推动及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1、原告与委托人自愿离婚;
2、婚生女由原告抚养,委托人自 2025 年 11 月起每月 20 日前支付抚养费 700 元至孩子成年;
3、委托人享有明确探视权,每月可接走孩子两次,寒暑假在委托人处不少于 15 日,原告需协助履行;
4、夫妻共同财产按约定划分,部分家电归原告所有,两台格力空调归委托人所有;
5、委托人一次性给付原告共同存款补偿 60000 元,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履行;
6、婚生女的 30000 元压岁钱共同存入孩子名下;
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相关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已当庭履行完毕。蒋顺花律师通过高效调解,既化解了双方矛盾,又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探视权及孩子的核心利益,实现了 “案结事了” 的良好效果,获得委托人高度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