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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为代理的企业争取到减少六万余元赔偿。

案件详情

宽城满*自治县劳*人事争议仲X委员会

仲X裁决书

申*人:张XX,女,满*,1XX1年120日生,住宽城

满*自治县XXX,身份证:

132X221XXXXX2

委托代理人:孟XX,河北XXX律师*务所律师

被申*人:黑龙*XX乳业**有*公*。

法*代表人:孙XX

委托代理人:刘XX,四川XX律师*务所律师

被申*人:广*XX人力资源服务**有*公**圳**分公*

负责人:黄XX

委托代理人:李X,河北XX律师

申*人与被申*人因放假期间工资、生活费、年*假报酬、经*赔偿金*发生争议,申*人于2024年X1X日向*委提请劳*仲X,本委于2024年X1X日依法*理,并于2024年XX日组成**庭公*开庭进行了审理。开庭前,申*人向*委申*撤销对被申*人黑龙*XX乳业**有*公***请求。申*人张XX,委托代理人孟XX、被申*人委托代理人李X参加了本庭仲X审理活动,本案现已审理终*。

申*人诉称:申*人于2011年12月5日至2020年X31日入职于*申*人黑龙*XX乳业**有*公*,在被申*人位于*城满*自治县XXX超市内任XX牌婴儿奶粉专职顾*工作,工作至2020年X31日,在此期间被申*人黑龙*XX乳业有***公**申*人发放工资,工资采取银行打卡交易**发放。

2020年X1日突然被申*人黑龙*XX乳业**有*公**求申*人与被申*人与被申*人广*XX人力资源服务**有*公*深圳**分公**订了《劳*合同书》,申*人的工作时*地点职务没有*生变化,此后*广*XX人力资源服务**有*公**圳分公司*申*人发放工资,工资采取银行打卡交易**发放。

2 0 2 2年X1日因XX乳业供应**场,被申请人广*XX人力资源服务**有*公**圳**分公**重新安*申*人的工作岗位,致使申*人一直处于*假状态。被申*人广*XX人力资源服务**有*公**圳**分公**2024年5月14日向**人发出《继续履行劳*合同及返岗通*书》,要求申*人到平*XXX底商**母婴处工作,并且返还社会保险个人费*。因平*离申*人家*远,申*人家**辈和*子需要照顾,中请人与被申*人广*XX人力资源服务**有*公**圳**分公**通,提出在自己的家*宽城满*自治自治县工作。但被申*人广*XX人力资源服务**有*公**圳**分公**回复,且于2024年X4日向**人违法*出了《解*劳*合同通*书》。

综事实,因在二被申*人处工作已经*二被申*人建立劳*法*关*,故请求确认相***段*劳*关*;因被申*人广*XX人力资源服务**有*公**圳**分公**申*人放假,故被申*人应*据《工资支*暂行办法》和《河北省工资支*规定》的相关*定向**人支*自2022年X1日至2024年X4日放假期间工资和*活费,合计341X0元(2500元+1X00元XX0%X22)元;因被申*人广*XX人力资源服务**有*公**圳**分公**支付申*人未休年*报酬,故被申*人广*XX人力资源服务有***公**圳**分公***据《中华*民共和**工带薪休假条例》的相**定向**人支*自2020年X1日至2024年X4日未休年*假报酬合计5000元(2500元/30X20X300%);被申*人广*XX人力资源服务**有*公**圳**分公**法*申*人解*劳*关*,故被申*人广*XX人力资源服务**有*公**圳分公司**据《中华*民共和***合同法》第4X条和4X条支付申请人因其于2024年X4日与申*人非法**劳*关*的赔偿金X5000元(2500元X13X2)。特别**的是申*人在被申*人黑龙*XX乳业**有*公**作非因申*人的原因变换用人单*到被申*人广*XX人力资源服务**有*公**作,应*据《中华*民共和***合同法*施*例》第10条的规定,申*人在被申*人黑龙*XX乳业**有*公**作年*计*被申*人广*XX人力资源服务**有*公**作年*,合计*13年。

申*人为维护自身合法**,现根据有***法*,向*委申*仲X,请贵委支*申*人的请求。

被申*人辩称:一、确认被申*人与申*人于2020年X1日至2024年X4日期间存在劳*关*。

被申*人于2020年X1日与申*人签订《劳*合同书》,建立劳*关*,劳*合同有*期自2020年X1日起至2022年X3 1日止。劳*合同到期后,被申*人与申*人又续签了《劳动合同书》,劳*合同有*期自2022年X1日起至2024年X31日止。2024年X4日,因申*人违反被申*人规章*度,被申*人依法*申*人解*劳*关*,故被申*人与申*人劳*关*存续期间自2020年X1日起至2024年X4日止。

二、申*人要求被申*人向*支*2022年X1日-2024年X4日期间工资和*活费*有*实及法*依据。

2022年X1日起,申*人工作的门店被撤店,被申*人与申*人沟通**劳*合同或为申*人安*新的工作岗位,但申*人均不同意,此后**人再未给被申*人提供过任***。

2022年.X1日起,被申*人与申*人处于*期两不找的状态,该情形违背劳*关*合作履行的原则,阻却劳*关*继续生效,根据按劳*配等现行的法*原则,应*定为双**于*止履行劳*关*的状态,双**互不享有**、互不负担义务。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为被申*人提供劳*,当然没有***张***报酬。反之,被申*人既然不支*申*人报酬,当然也无权*要求申*人提供劳*。双**处于*不享受权**不负担义务的状态,即所谓的中止履行状态。

另外,经*申*人查*,被申*人与申*人劳*合同中止履行期间,申*人已在案外人宽广*市广*店处就职,其不符*工资及生活费*支*基础,且被申*人也没有*申*人发放工资及生活费*法*义务,故申*人向*申*人主张*期间工资及生活费*有*实及法*依据。

申*人要求被申*人向*支*2011年12月至2024年X4日期间未休年*假工资没有***实及法*依据。

三、申*人于2020年X1日与被申*人建立劳*关*,申请人要求被申*人向*支*2020年X月以前的年*假工资没有*何*实及法*依据。

根据《中华*民共和***争议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争议申*仲X的时*期间为一年。仲X时*期间从*事人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侵害之日起计*。申*人2024年X1X日才提起劳*仲X,其主张*2023年*前的年*假均已过仲X时*,请求贵委依法*以驳回。

从**假制度的立法*意来看,年*假是为了维护劳*者休息休假权*,保证劳*者在工作一定时*后**到适当的休息,从*以更加饱满*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本案申*人自2022X1日起,就再未给被申*人提供过任***,其本身一直处于*息的状态,在此情况*,若申*人仍要求被申*人为其安排年*假,明*不符*年*假制度的立法*的。

综上,被申*人无需向**人支*2020年X1日至2024X4日期间的未休年*假工资。

四、申*人要求被申*人向*支*非法**劳*关*的赔偿金*有*实及法*依据。

被申*人于2024年5月14日向**人发送《继续履行劳*合同及返岗通*书》,要求申*人收到通*后3日内返岗,申*人于2024年5月1X日签收后,并未按照要求返岗。因申*人的行为违反被申*人规章*度,被申*人于2024X4日依法*申*人解*劳*关*。

申*人于2020年X1日才与被申*人建立劳*关*,其在职期间的工资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退一万**,即使仲X委认为被申*人违法**与申*人的劳*关*,需要向**人支*解除劳*关*的经*赔偿金,被申*人也仅需向**人支*经*赔偿金14400元(1X00元×4年×2=14400元)。申*人要求被申请人向*支*经*赔偿金X5000元*有*实及法*依据。

综上所述,申*人对被申*人的仲X请求没有*实与法*依据。恳请贵委依法*回申*人对被申*人的仲X请求,以保护被申*人的合法**

申*人为证明*己的仲X请求,提供如下证据:I、银行流水(1本),证明:申*人与被申*人存在劳*关*。2、劳*合同(2份),证明**人与被申*人之间劳*关*存续,劳*合同时*签订至2024年X31日。3、解*劳*合同通*书(1份),证明*申*人违法**劳*关*。

经*证,被申*人对申*人的1号、2号、3号证据真实性、合法*、关*性认可,但对3号证据的证明*的不认可,被申*人依照规章*度向**人发出解*劳*关*证明*依据申*人无故旷工14日,且依照相***,严*违反规章*度,故出具此解除劳*关*证明,系过失性辞退。

被申*人为证明*己的答辩主张,提供如下证据:1、劳*合(2份),证明**人与被申*人之间劳*关*自2020年X1日至2024年X4日期间存在劳*关*;2、银行流水(1页),证明*2022年X月起,申*人与被申*人劳*关*处于*止状态,但被申*人仍额外为申*人发放了工资;3、参保证明(1页),证明*2022年X月起,申*人与被申*人劳*关*处于*止状态,但被申*人一直为申*人缴纳社保;4、继续履行劳*合同及返岗通*书及送达凭证(2页),证明**人与被申*人自2022年X月至2024年5月14日期间劳*关*处于*止状态,被申*人要求申*人返岗,申*人已接收返岗通*书;5、解*劳*关*通*书及送达回执(4页),证明**人一直未按要求到岗提供劳*,其严*违反规章*度,被申*人于2024年X4日依法解*劳*关*,申*人于2024年XX日签收解除劳*关*通*书;X视频、打卡截图和*友圈截图,证明**人与被申*人劳*关*中止期间,申*人已在案外人宽广*市广*店处就职,申*人在收到被申*人邮寄的《继续履行劳*合同及返岗通*书》后,未按照被申*人的要求到岗提供劳*。

经*证,申*人对被申*人提供的1号证据真实性、合法*、关*性认可,2号证据真实性、合法*认可,关*性、证明*的不认可,恰恰能*证实被申*人在此放假期间未给申请人发放生活费;3号证据真实性、合法*认可,关*性、证明目的不认可,恰恰能*说明****关*存续,参保社会保险是被申*人应*的义务;4号证据真实性认可,合法*、关*性及证明*的不认可,申*人十多年*作时*内一直在宽城县工作,被申*人不顾**人长期在宽城工作以及申*人家*需要照顾,欲将申*人调往外地工作,违反人情常*,对此被申*人不能*用合同相**款,在合同履行当中应*人性化的履行义务;5号证据真实性认可,合法*、关*性及证明*的不认可,恰恰能*证实被申*人违法**劳*关*;X号证据真实性、合法*、关*性及证明*的不认可,即便申*人临时*职丝毫不影响双****务的履行,且从**来看,被申*人长期给申*人放假,不发放生活费,申请人到他处短期临时*加工作亦无可厚非,而且,申*人一旦接到被申*人合理的返岗通*,申*人会立即返岗,丝毫不影响劳*合同的履行

经*查,本委对申*人提供的申*人的1号、2号、3号证据的真实性、合法*、关*性予以确认;对被申*人提供的1号、2号、3号证据的真实性、合法*、关*性予以确认,4号、5号、X号证据的真实性、合法*、关*性予以确认。

本委经*理查*:被申*人是具有*工主体资格的用工单*。申*人于2020年X1日开始在宽城XXX超市从*营养**作,与被申*人签订劳*合同。2022年X1日,被申*人因门店撤销未安*申*人工作,至2024年5月14日被申*人单**知申*人到平*市继续工作(未与申*人协商*致),2024年X4日被申*人以申*人严*违反规章*度(旷工)为由解*与申*人劳*关*,并出具解*劳*关*书。另查,申*人在被申请人工作期间,工资由被申*人发放,被申*人为申*个缴纳了社会保险(2020年X1日开始缴纳至2024年5)。又查,

2023年*2024年*北省(宽城)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X00元。

以上事实,有*审笔录、当事人当庭陈*等相**据为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足以认定。

本委认为:申*人与被申*人符*法*法*规定的主体资格,申*人工资由被申*人发放,日常**由被申请人负责,其所从事的工作属于*申*人的业务范*,双**间符*原劳*和*会保障部《关**立劳*关*有**项*通*》(劳*部发[2005]12号)第一条之规定的劳*关*成*要件。且根据《中华*民共和***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者建立劳*关*。……"之规定,本委认为,申*人于2020年X1日与被申*人之间建立劳*关*。2024年X4日被申*人以申*人严*违反规章*度为由解*与申*人之间的劳*关*,本委确认,双**间的劳*关*解*时*为2024年X4日。

2022年X1日,因被申*人原因(门店撤销)未安*申*人工作,其情形符*《河北省工资支*规定》第二十七条非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者停工一个月以上的,用人单*应*支*生活费。生活费*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之规定,被申*人应**申*人2022年X1日至2024年X3日期间的生活费,标准为:1X00.00元×X0%×20个月。

申*人要求被申*人支*赔偿金*请求事项,2024年5月1 4日,被申*人要求申*人工作场地调整到河北省承德市平*XX,但申*人并未同意。其情形不符*《中华*民共和***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与劳*者协商*致,可以变更劳*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之规定。本委认为,被申*人2024年X4日以申*人严*违反规章*度为由解*申*人劳*关*,从*体和**上均属违法**,故,依据《中华*民共和***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违反本法*定解*或者终*劳*合同的,应*依照本法*四十七条规定的经*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者支*赔偿金”之规定,被申*人应**申*人赔偿金,因此期间申*人无实发工资,本委参照河北省(宽城)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X00元*准计*赔偿金,即:1X00.00元×4个月×2。申*人的其他请求事项不予支*。

经*解*效,依据《关**立劳*关*有**项*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中华*民共和***合同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第八十七条、《河北省工资支*规定》第二十七条等法*、法*裁决如下:

1、申*人与被申*人于2020年X1日至2024年X3日期间存在劳*关*,并于2024年X4日解*;

2、由被申*人支*申*人生活费2XX00.00元;

3、由被申*人支*中请人经*赔偿金14400.00元;

4、申*人的其它请求事项*予支*。

双**事人如不服本仲X(一)、(二)、(四)项*决,可自收到仲X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城满*自治县人民法*起诉,期满*起诉的,仲X裁决即发生法*效力;一方*事人逾期不起诉,又不自觉履行的,对方*事人可向*民法*申*强*执行。

本裁决(三)项*终*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具法*效力。劳*者如不服本裁决,可于*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城满*自治县人民法*起诉。用人单*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德市中级人民法*申*撤销裁决。逾期未申*撤销裁决的,XX者有***人民法*强*执行。

仲X员:

2024年910日

书记员:


  • 2024-09-10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被申请人
  • 获得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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