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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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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并退还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50 元。徐昌兴律师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成功维护了被告某镇政府的合法权益。 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并退还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50 元。徐昌兴律师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成功维护了被告某镇政府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一、案件简*

原告系兴义市某镇居*,在当地承包*地并种植板栗树。2023 年 10 月,案涉土地上的 500 余*板栗树被清理,原告称该行为系被告某镇政府组织实施*强*清表,认为被告未作出行政强*决定、未保障其陈*申*权,实体及程*均违法,侵害其财产权*,遂依据《中华*民共和**政诉讼法》诉至法*,请求确认被告强*推平*木的行为违法,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徐**律师*受被告某镇政府的特别*权*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审理。

二、办案经*

(一)案件接手与核心争议梳理

案件接手后,徐**律师*一时*介入,全*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关*。通*与被告沟通*查*相**料,明*本案核心争议焦*:一是被告主体是否适格,二是案涉行为是否属于*政强*行为。原告主张*告系强*清表行为的实施*体,而被告实际未直接参与树木清理,需从*为实施*体、法*依据、程*合法*等方*构建抗辩思路。

(二)证据收集与抗辩策略制定

为充*支*抗辩观点,徐**律师*助被告全*收集证据:
  1. 政策及法*依据类证据:包*《兴义市、义龙*区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关**久基本农**非耕地就地恢复任*分解*通*》等,证实案涉土地整改系响应*地保护政策的法*要求;
  2. 土地性质相**据:兴义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位置关*图、农*土地承包**权*权*记颁证档案等,证明*告承包*中部分地块属永久基本农*,而原告种植板栗树的行为违反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展林*业” 的强*性规定;
  3. 程*合法*证据:仓更社区工作人员谈*记录、原告接访视频及文*内容、证人出庭证言等,证实社区工作人员已通*电话告知原告整改事宜并取得其同意;
  4. 行为实施*体相**据:仓更社区工作安*会议记录、《耕地保护土地复耕合同》、财政资金**凭证等,证明*涉整改行为由社区组织实施,被告仅履行统筹协调、督*指导及财政审批职责。
基于*述证据,徐**律师*定明*抗辩策略:一是主张*告非适格主体,案涉行为系社区自治行为,与被告无行政委托关*;二是案涉行为实体合法,符*耕地保护法*法*及政策规定;三是案涉行为程*正当,已履行告知义务并获原告同意,不构成*政强*;四是原告诉请缺乏事实及法*依据,应*法*回。

(三)庭审辩护与争议焦*回应

庭审中,徐**律师*绕核心争议焦*展开充*辩护:
  1. 针对被告主体适格问题,详细阐述被告在整改工作中的职责仅为统筹协调、督*指导,案涉行为的实施*体为社区,被告未参与合同签订、实际指挥或资金**,但结合庭审中法*查**整改工作组织实施*费*支*情况,及时*整辩护思路,聚焦**为是否构成*政强*这一关*焦*;
  2. 针对行政强*行为是否存在,着重提交谈*记录、接访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相*印*原告已同意社区组织整改的事实,指出原告提交的现场照片因缺乏拍摄时*、地点等信息,不符*证据形式要求,无法*明**清除事实;
  3. 从**适用角度,明*案涉行为系社区基于*告同意实施*民事委托行为,非行政强*执行,无需启动行政强*相***,且原告种植行为本身违法,整改行为具有*当性。

三、案件结果

法*经*理认为,原告未能*证证明*在行政强*行为,而被告提交的证据足以证实社区在清理树木前已告知原告并取得其同意,原告提起行政强*诉讼缺乏事实根据,不符*起诉条件。最终,法*依据《中华*民共和**政诉讼法》及相*****规定,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并退还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50 元。徐**律师*辩护意见得到法*采纳,成*维护了被告某镇政府的合法**。


  • 2025-10-27
  • 被告
  • 驳回原告全部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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