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混同用工+未签合同,泰州李玲律师助力劳动者追回12万余元劳动报酬

  • 综合类型
婚姻家庭
李玲律师 在线
北京盈科(泰州)律...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751
    服务人数
  • 999+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混同用工+未签合同,助力劳动者追回12万余元劳动报酬

  一、案件简介

  原告常XX于2022年3月14日入职被告江苏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担任经理一职,双方约定月工资XXX元。工作期间,XX公司未与常XX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足额缴纳社保,且拖欠2022年10月至12月部分工资。被告李XX系XX公司独资股东,被告江苏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与XX公司存在混同用工情形,常XX离职时填写的是XX公司离职申请表,且由李XX签字确认。因多次要求被告履行义务未果,常XX于2023年1月2日离职,后委托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何X律师、李玲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共同支付未发工资XXXX元、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XXX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XXXX元。

  二、办案经过

  厘清法律关系,锁定责任主体:李玲律师接受委托后,首要任务是明确责任主体及法律关系。通过梳理案情发现,XX公司是直接用工主体,李XX作为独资股东未证明公司财产独立,XX公司参与离职手续办理且存在混同用工,据此确定三被告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后续维权明确核心方向。

  全面固定证据,夯实诉求基础: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提交关键证据,包括考勤记录(证明出勤情况及工作时长)、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佐证工资发放标准及拖欠事实)、离职申请表(印证混同用工及离职事实)、微信聊天记录(确认月工资XXXX元的约定)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支撑各项诉讼请求。

  精准核算金额,明确诉求依据:结合证据细节逐项核算诉求金额:

  工资部分:根据考勤记录确认2022年10月至12月出勤情况,按约定月工资XXXX元计算应付工资,扣除已发放部分,确定未发工资金额;

  双倍工资差额部分: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自入职满一个月后起算,结合已发放工资及约定标准,核算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

  经济补偿金部分:如实陈述离职原因及相关事实,提交对应证据供法院审查。

  应对缺席审理,强化主张效力:因三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李玲律师在庭审中充分陈述案件事实、出示全部证据,详细阐释三被告应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确保法院全面查清案件真相,支持原告合法诉求。

  三、案件结果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李玲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江苏XX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常X工资XXXX元、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XXXX元,合计XXX元;

  被告李XX、江苏XX公司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驳回原告XX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元(已减半收取),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最终,常XX的核心劳动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成功追回拖欠工资及双倍工资差额。

  四、律师价值

  精准锁定责任主体,扩大维权范围:李玲律师敏锐识别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及混同用工情形,将股东李XX、关联公司XX公司纳入责任主体,为款项执行提供多重保障,避免因单一主体无履行能力导致维权落空。

  证据体系闭环构建,支撑诉求成立:通过梳理考勤、转账、聊天记录等多类证据,完整还原劳动关系、工资标准、拖欠事实及用工关联,在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下,仍确保法院采信原告主张,为金额核算提供坚实依据。

  专业适用法律条款,最大化权益保障:准确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的规定及《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连带责任的条款,精准核算各项应得款项,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全力争取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维权效果最优。

   

  • 2023-06
  • 最高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李玲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李玲律师?
5.0分服务:751人服务天数:999
李玲律师
13212202****9519 执业认证
  •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 主办律师
  • 婚姻家庭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 江苏泰州市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兴业国际26楼
一、律师核心信息概览 李玲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自执业于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泰州法律服务市场。她兼具...
  • 131 2166 2666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