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赌资超百万!林鸿传律师有效辩护助力当事人获减轻处罚
核心案件信息
- 审理法院: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判决时间:2023年
案件详情
被告人Z某,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2年10月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2023年5月被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1月至5月期间,Z某明知他人从事网络六合彩赌博相关活动,仍将其名下两张银行账户提供给相关人员,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此外,Z某还使用本人名下另一银行账户及第三方支付账户接收并支付部分赌博网站资金。经统计,其中一张涉案银行卡在特定期间接收资金达540余万元,另一张银行卡在2022年7月接收资金75万余元,上述四个账户共接收相关人员转来的赌资120余万元,Z某自述期间违法所得4.5万余元。
2022年9月,Z某在他人介绍下,入股某网络投注平台,参与该平台指定三名会员投注输赢金额的利润分成,分成比例为该部分金额的20%,后Z某再从该20%获利中分得六分之一。经查,Z某先后参与两次分成,第一次获利8399元,第二次亏损7407元(未实际支付)。
公诉机关认为,Z某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赌资超过100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提请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Z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当庭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其辩护人林鸿传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查阅案件材料,会见当事人,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提出针对性辩护意见:
1. 对部分涉案金额对应的行为定性提出异议,认为Z某仅提供账户使用,未参与其他犯罪行为,该部分应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 明确Z某系从犯,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并非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犯罪情节轻微;
3. 指出Z某具有偶犯、坦白、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
4. 提出Z某愿意退出全部赃款,请求法院从宽处理并适用缓刑。
案件审理过程中,在林鸿传律师的积极推动下,Z某家属代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60806元,充分体现了Z某的悔罪态度。
法院经审理查明,Z某明知他人经营网络赌博网站,仍以固定报酬提供银行账户用于赌资结算,还使用本人其他账户协助收支赌资,后续更入股赌博平台参与分成,其行为符合开设赌场罪构成要件,相关定性辩护意见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未被采纳。但法院认可林鸿传律师提出的Z某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等辩护观点,采纳了该部分合理意见。
案件总结
法院审理认为,Z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帮助收取赌资达100多万元,情节严重;同时入股赌场网站并参与利润分成,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Z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且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认罪悔罪、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符合减轻处罚的法定条件,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关于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因不符合法律规定未予采纳。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1. 被告人Z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 Z某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60806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3. 扣押在案的涉案移动手机一部,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
林鸿传律师的价值
1. 精准定位辩护要点,全力争取罪刑相当:面对涉案赌资超百万、情节严重的不利局面,林鸿传律师未局限于单一辩护方向,而是从行为定性、犯罪地位、量刑情节等多维度切入,虽部分定性意见未被采纳,但通过清晰论证Z某的从犯地位,成功剥离其核心犯罪责任,为减轻处罚筑牢基础。
2. 推动关键量刑情节落地,强化从宽处罚依据:律师积极引导当事人及家属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将“认罪认罚”从口头表态转化为实际行动,使悔罪态度成为法院考量的重要因素,同时重点强调坦白、偶犯等情节,形成完整的从宽处罚证据链,为当事人争取到法定减轻处罚的结果。
3. 专业辩护平衡罪责与权益,实现量刑最优解:结合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量刑起点(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林鸿传律师通过有效辩护,使当事人最终获刑二年十个月,大幅降低量刑幅度,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司法原则。
4. 全程保障诉讼权利,彰显专业辩护温度:从案件介入到庭审结束,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梳理案卷证据、参与庭审辩论等一系列专业工作,全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既精准运用法律条文开展辩护,又积极推动退赃等悔罪行为,让辩护不仅有法律深度,更有司法人文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