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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
刘培辰律师 在线
江苏冠川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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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刘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认定:明X公司与顾某之间构成劳务关系,俞某仅为联络人而非雇主或承揽人。明X公司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顾某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承担20%的责任。俞某不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明X公司向顾某支付各项赔偿,支持了原告的合理诉求

案件详情

案件详情:

本案为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原告顾X(隐私信息已脱敏)受被告俞X召集,为被告宜兴市XX公司进行厂房窑炉及屋面维修。2020年2月26日,顾X在更换屋面石棉瓦时,因石棉瓦断裂,从约五六米高处坠落,导致脊髓损伤等严重伤情。事故发生后,顾X经历了长期治疗与康复,产生了大额医疗费用。

本所刘律师接受伤者顾X委托,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介入本案。诉讼中,两被告均试图推卸责任:被告俞X否认存在雇佣关系,主张其仅为“召集人”;被告XX公司则辩称其与顾X系“承揽关系”,甚至声称顾X系案外某劳务公司员工,意图将责任转移至无关主体。

刘律师围绕案件核心——法律关系的认定,指导当事人固定了关键证据(包括被告俞X自认事发经过的书面材料),并在庭审中针对两被告的抗辩理由进行了有力驳斥。律师主张,XX公司作为接受劳务并直接安排工作的受益方,应对提供劳务者的安全负责;俞X作为组织者,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顾X自身未充分注意安全,亦应承担部分责任。

案件总结:

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刘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认定:XX公司与顾X之间构成劳务关系,俞X仅为联络人而非雇主或承揽人。XX公司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顾X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承担20%的责任。俞X不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XX公司向顾X支付各项赔偿,支持了原告的合理诉求。

律师价值:

在本案中,刘律师展现了以下专业价值:

1. 法律关系精准定性:在被告多方推诿、案情复杂的情况下,通过证据梳理与法律论证,成功将案件性质锁定为“劳务关系”而非“承揽关系”或“雇佣关系”,准确锚定了赔偿责任主体。

2. 有效驳斥对方抗辩:针对被告XX公司提出的“顾X系其他公司员工”这一试图转移责任的抗辩,律师通过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及对方证据间的矛盾,有力驳斥了该主张,避免了案件陷入复杂化,确保了责任认定的清晰。

3. 务实高效的诉讼策略: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当事人适时调整、明确诉讼请求,聚焦于已发生的实际损失,使得庭审焦点突出,提升了诉讼效率,最终为客户争取到了及时赔偿。

4. 维护伤者合法权益:通过专业代理,不仅为伤者顾X挽回了实际经济损失,更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发包方在选任施工方时的安全注意义务,对类似情形下的责任划分具有参考意义。


  • 2021-01-20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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