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本案为一起跨省买卖合同纠纷。委托人(原告,安徽某材料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自2020年起持续向被告(江苏溧阳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新XX公司”)供应化学试剂助剂。截至2023年5月,经多批次交易累计,新XX公司尚拖欠XX公司货款95万余元。虽经XX公司多次催讨,新XX公司仅出具一份《还款计划书》却未按约履行,导致XX公司资金周转困难。
本所刘律师接受债权人XX公司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律师系统梳理了长达三年的交易记录,将零散的送货事实与付款凭证整合为清晰的年度对账数据,并固定了由债务人新XX公司盖章确认的《还款计划书》这一关键证据。基于此,刘律师代理XX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新XX公司支付全部拖欠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诉讼过程中,被告新XX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刘律师在庭审中清晰地展示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并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分期付款违约可主张全部债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计算的法律规定,有力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总结: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原告方的证据与主张,认定原被告间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判决支持了XX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新XX公司限期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959318元,并以该款项为基数,按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为标准,支付自《还款计划书》出具之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同时,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均由败诉方被告承担。本案取得了全面胜诉的结果。
律师价值:
在本案中,刘律师展现了处理复杂商业账款纠纷的专业能力:
1. 证据体系化构建:面对持续多年的多批次交易,律师将庞杂的单据系统梳理为脉络清晰的年度对账摘要与总欠款结论,并与债务人自认的《还款计划书》相互印证,构建了无可辩驳的证据体系,为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2. 精准的法律适用与策略调整:准确把握“分期付款中违约可主张全部债权”的法律要件,并依据事实情况,审慎地将利息起算点主张变更为更具合理性与法律依据的《还款计划书》出具日,最大化维护了委托人利益。
3. 高效实现债权:在被告消极应诉的情况下,凭借扎实的庭前准备与清晰的庭审陈述,推动法院迅速作出支持原告诉请的判决,并通过诉讼保全等措施,有力提升了后续判决执行的可操作性,切实为企业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