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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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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王律师通过全面梳理证据、申请证人出庭并精准辩论,有力驳斥被告抗辩,最终帮助法院认定转让合同有效,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基本情况

原告俞XX与被告俞XX系姐弟关系。2009 年,被告俞XX享有安置房购房资格但无力付款,原告俞XX以被告名义支付 18 万元购房款,购置鄞州区东吴镇小白山XX安置房一套。2010 年,双方签订《房产协议》,明确案涉房屋转让给原告。2013 年,原告又以被告名义支付 9 万元购买车库,此后一直占有、出租该房屋。2019 年,原告出资缴纳税费、补交土地出让金后,要求被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遭拒,遂诉至法院。被告辩称对购房资格不知情、未签订转让协议,法院经审理认定房屋转让合同有效,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过户。

律师办案经过

原告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收集了安置房抽签通告、授权委托书、购房付款票据、车库购买凭证、税费缴款书等核心材料,佐证原告实际出资的事实。针对被告的抗辩,律师申请多位亲属证人出庭作证,证实房屋转让的合意及 1 万元转让款支付的经过。庭审中,律师着重强调《房产协议》的真实性、原告长期占有使用房屋的事实,以及案涉房屋已满足上市交易条件。法院采纳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双方房屋转让关系成立,支持原告的过户诉求。

典型意义

本案明确安置房转让纠纷中,实际出资、长期占有使用的事实,结合书面协议与证人证言,可认定转让合同有效。这为同类安置房买卖纠纷提供了裁判参考,强调证据链完整性的重要性,依法维护了实际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安置房交易秩序。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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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至 2017 年,我任职于市级公安机关,积累了扎实的公法实务经验与案件研判能力。2015 年,我顺利通过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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