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卢XX、李XX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向台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3月,卢XX、李XX伙同他人商议参与走私活动,分工负责在走私上货点附近望风、联络等事宜,后民警查获涉案走私疫区动物产品(牛筋、牛舌等),价值合计265126.80元,情节严重。被告人卢XX委托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黄昊镔律师担任其辩护人,为其提供全程刑事辩护,维护其合法诉讼权利,争取合理量刑。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刑事案件,核心辩护重点为被告人卢XX的犯罪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量刑幅度。黄昊镔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介入案件,详细查阅案卷材料,深入研判案件事实及走私刑事案件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结合庭审审理情况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庭审中,黄昊镔律师充分发表辩护意见,重点提出被告人卢XX系初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并建议法院对其从宽处理。同时,黄昊镔律师结合案件事实,理性抗辩适用缓刑的相关意见(法院综合考量后未采纳,但不影响核心辩护成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黄昊镔律师提出的主要辩护意见,认定卢XX系从犯、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终判决卢XX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实现了为当事人争取减轻处罚的辩护目标,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律师价值
1. 精准研判辩护核心,制定科学辩护策略:黄昊镔律师深入剖析案件事实,精准定位被告人卢XX在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地位,聚焦初犯、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结合走私犯罪量刑标准,制定针对性辩护方案,明确辩护重点,为案件辩护奠定坚实基础。
2. 专业履职,助力当事人获得减轻处罚:代理过程中,黄昊镔律师全面梳理案卷证据、精准适用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庭审中逻辑清晰、重点突出地发表辩护意见,充分举证佐证辩护观点,理性回应法庭审理重点,成功说服法院采纳主要辩护意见,助力当事人获得减轻处罚,有效降低量刑幅度。
3. 全程护航,坚守刑事辩护职责:从案件介入、案卷查阅、策略制定到庭审辩护,黄昊镔律师全程为被告人卢XX提供专业刑事辩护服务,充分保障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各项合法权利,秉持客观公正原则,既尊重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也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