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当事人(女)与对方离婚后,原调解协议约定婚生子由对方抚养,但对方未履行抚养义务,也未支付抚养费。为保障子女权益,当事人委托山东XX鹿X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追讨抚养费并处理相关财产争议。
二、办案经过
鹿X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与当事人深度沟通,梳理案件事实:对方未按约定履行抚养责任,婚生子实际一直随当事人生活。律师明确当事人 “变更抚养权、追讨抚养费、合理处理财产” 的核心诉求,整理对方未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在法院主持的调解程序中,主动与对方代理人沟通协商,围绕子女抚养的现实需求,明确抚养费支付标准、抚养费返还金额及车辆过户等细节,逐步推动双方化解分歧。
三、案件结果
经鹿X律师的专业推动,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婚生子抚养权变更为由当事人抚养;
对方自 XX 年 X 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 1000 元至婚生子年满 18 周岁;
对方返还当事人已支付的抚养费并支付相应利息;
对方名下车辆过户至当事人名下;
案件受理费由当事人承担。
该协议经法院确认合法有效,于双方签收后即时生效,既保障了子女的抚养权益,也妥善解决了财产争议,案件圆满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