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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金额50余万,成功拿到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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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的涉案金额50余万,获利9万多,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在3-10年的法定刑量刑,经过努力,最终拿到了缓刑。

案件详情

张X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缓刑案——精准辩护助力当事人重获自由
一、案件详情
(一)案件背景
张X自2018年起租用办公场所,对外销售机油和刹车片等汽车用品。2023年11月,张X通过网络结识假冒机油生产者刘XX,在明知其销售的是假冒XX、XXX品牌机油的情况下,为追求高额利润,仍从刘XX处进货,并雇用业务员通过网络对外销售。
(二)公诉机关指控
2023年11月至2025年3月期间,张X向刘XX支付购买假冒机油款共计373730元,对外销售金额达504616元,非法获利130886元。公诉机关认为,张X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且销售金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辩护策略
接受张X委托后,我团队迅速开展工作,通过多次会见张X、查阅案卷材料,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制定了以下辩护策略:
强调主观恶性较小:张X系因疫情期间生意受挫,且之前遭遇诈骗,经济困难,为维持生计才铤而走险,其主观上并非蓄意违法犯罪,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突出坦白情节:张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积极退赃退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X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94801元,表明其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初犯偶犯情节:张X此前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
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张X销售的假冒机油未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二、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我团队的辩护意见,认为张X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但鉴于其具有坦白、积极退赃、初犯偶犯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三、案件总结
本案中,张X因法律意识淡薄,为追求经济利益而触犯法律,最终身陷囹圄。但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精准的辩护策略,成功为张X争取到缓刑,使其能够在社会上改过自新,重新回归正常生活。这也提醒我们,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观,切勿为了一时的利益而铤而走险。
四、律师价值
(一)专业法律分析,制定精准辩护策略
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准确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和关键问题,为当事人制定精准的辩护策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沟通协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律师能够与司法机关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建议,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心理疏导,帮助当事人度过难关
面对刑事诉讼,当事人往往会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律师不仅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还能够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缓解心理压力,树立信心,积极面对案件。
(四)法律宣传,增强当事人法治意识
通过办理案件,律师能够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当事人的法治意识,使其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再次触犯法律。 ‌

  • 20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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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平律师,法学硕士研究生,现已执业近七年,四川鼎际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川省达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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