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被告人LX(未成*)诈骗罪案
被告人L(未成*)某涉嫌诈骗罪,被害人WX损失金*540.6620万*,检察院给出3年**徒刑的量刑建议,但不同意缓刑。经**翠律师*护在法*阶段*辩护,法*最终*出了判三缓四的判决。
1、案情简*:
2023年10月至12月间,被告人LX受雇于*络诈骗上线,用本人微信添加成*上线提供的待出租房*的被害人WX微信后,按照上线的要求,以"主管*租房"为由,让被害人WX添加其上线提供的"主管"微信,为其上线实施*络诈骗"引流",被告人LX从*获利*民币5625元。2023年11月6日,经*告人LX"引流",被害人WX添加被告人LX上线的微信,后*同年11月至12月间被上线诈骗人民币共计540.6620万*。2023年12月12日,被告人LX自动到派出所投案。2023年12月27日,被告人LX退出全*违法*得。
2、办案经*:
被告人LX在公**段*羁押后*保,经*吴*翠律师*卷以及与被告人LX本人沟通,因为被告人主观上没有*被告人被骗金*的非法*用的目的,且发挥的作用较为边*化,吴*翠律师*为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以下简*:帮信罪),而非诈骗罪。期间,吴*翠律师*检察院展开了激烈沟通,吴*翠律师*后*交了两次法*意见书。检察院退回补充*查,公**新移送后,检察院仍然认为应*定诈骗,而非帮信罪。
如果被告人LX坚持帮信罪且未得到法*支*,可能*致6至7年*期偏差,吴*翠律师*家*分析利*后,家*和*告人LX本人决定按诈骗罪先进行认罪认罚,检察院最终*意给出了3年*量刑建议,但是不同意在量刑建议书上写明“建议缓刑”。
3、案件结果:
法*阶段,吴*翠律师*法*未阅卷前,先入为主地与案件法*沟通*多次,提供了被告人的品行证据、家*困难证明、未成*****规定以及司***,法*最终*出了被告人判三缓四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