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原告 XX**公**一家*注于*肥销售的农*科技企业,与被告 B **公**在多年*卖合同往来。2023 年 5 月 5 日,双**订《采购合同》,约定被告 B **公***告采购硫酸铵 132 吨,单*为每吨 1650 元,合同总金* 217800 元,交货方*为原告根据被告通*时*分批发货。同时,合同明*约定: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一方*履行合同需向*约方**合同金* 20% 的违约金,且违约方**担守约方*实现债权**的诉讼费、律师**费*。
合同签订后,原告 XX**公**约完成**货物采购并存放于*有*库,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通*微信告知被告 B **公**物已备妥,多次催促其确认送货地点以便完成*付,但被告始终*予回应,亦未履行受领货物及支*货款的义务,导致货物长期积压。为维护自身合法**,原告 XX**公**托李XX律师*起诉讼,提出四项*讼请求:1. 判令解*双**订的《采购合同》;2. 判令被告支*违约金 43560 元;3. 判令被告赔偿律师**失 6000 元;4.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庭审中,被告 B **公**称同意解*合同,但否认自身构成*约,主张*告未履行交货义务,其付款条件未成*,且原告主张*违约金*高、缺乏实际损失依据,请求法*驳回原告关**约金*律师**诉讼请求。
二、案件总结
法*经*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采购合同》系双**实意思表示,合法**,双**应*循诚信原则全*履行合同义务。原告已按约备妥货物并告知被告,被告长期不通*原告交货的行为构成*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现。根据《中华*民共和**法*》相**定,被告不正当阻止合同履行条件成*,应*为条件已成*,其应*担违约责任。原告主张*违约金*合同总金* 20% 计*,未超过法*规定,且律师**原告为实现债权*际支*的合理费*,合同中亦有**约定,应*到支*。
最终,法*判决:1. 原告与被告于 2023 年 5 月 5 日签订的《采购合同》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解*;2. 被告于*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原告违约金 43560 元;3. 被告于*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原告律师*理费 6000 元;4. 案件受理费 520 元*被告负担。
三、律师*值
- 精准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接受委托后,李XX律师**梳理合同条款、微信聊天记录、律师**票等关*证据,明*合同履行中的权**务划分,锁定被告未履行协作义务、构成*本违约的核心事实,为诉讼请求提供坚实支*。
- 专业运用法*依据:庭审中,李XX律师*扣《中华*民共和**法*》关**信原则、合同解*、违约金、附条件民事法*行为等相**定,有*反驳被告的抗辩理由,清晰论证被告违约行为的认定依据及违约金、律师**张*合法*,获得法*采信。
- 全*维护当事人合法**:通*专业的诉讼策略制定与庭审辩论,成*帮助原告实现解*合同、追索*约金*律师**全*诉讼请求,最大限度弥补了原告因被告违约造成*经*损失,彰显了法*对守约方*法***保护,维护了市场交易*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