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被不起诉人何X(女)因涉嫌诈骗罪,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被建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被取保候审,2025 年 5 月 30 日检察院继续对其取保候审。我方律师接受何X委托,担任其涉嫌诈骗罪一案的辩护人。
建水县公安局移送起诉认定:2024 年 2 月,何X经他人介绍了解到 “通过相亲获取彩礼后以各种理由离开” 的方式,后通过他人介绍与被害人沈X视频相亲并达成进一步发展意向。双方见面后,沈X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及现金交付等方式累计支付相关款项 36.2 万元,其中何X获利 16 万元。何X与沈X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多次以家中有事等理由返回云南,未再返回沈X家中,沈X遂报案。公安局认为何X的行为涉嫌诈骗罪,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向建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接受委托后,李耀贤律师立即介入案件,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多次会见何X核实案件细节,梳理案件关键事实与证据,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
二、案件总结
检察院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认为建水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何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沈X彩礼,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案件无再次退回补充侦查的必要。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检察院最终作出对何X不起诉的决定。
三、律师价值
- 精准把控案件核心争议:李耀贤律师聚焦 “非法占有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等诈骗罪构成要件,细致梳理何X与被害人的交往过程、款项流转及婚姻登记等关键事实,明确案件证据短板。
- 有效推动证据审查进程:针对案件事实与证据存在的疑问,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与检察院沟通,提出辩护意见,助力检察院全面审查证据,最终促成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退回补充侦查,后又成功推动不起诉决定的作出。
- 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专业的辩护工作,李耀贤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结果,避免了刑事处罚对当事人人身自由及名誉造成的不良影响,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