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律师*理建设工程*同纠纷再审案,成*核减工程*近16万**驳回虚假诉讼指控
审理法*信息:
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
案情简*:
原告济南**物业管***有*公*(法*代表人赵*)诉被告济南**市政工程**有*公*(法*代表人张*)、张*、刘*建设工程*同纠纷一案。原告诉称,其与被告****公**订机械租赁合同,施*后****公**具结算单*认欠付工程*436,499.85元*付。原审判决支*原告诉请。****公**服,委托山***琴*(济南)律师*务所迟延蕾律师**再审,主张X支*部分工程*,且部分结算单*及案外人施*,原告涉嫌虚假诉讼。
办案经*:
律师*受****公**托后,全*梳理案件材料,重点围绕已付款项*证及结算单*实性组织证据。律师*导当事人收集并提交了银行转账记录、收款收据、证人情况*明*新证据,证明****公**向*告授权*表赵支*多笔款项。针对原告持有*《土方*运结算单》,律师*出该部分工程*际由案外人赵施*,****公**向*付款,原告系持他人结算单*复主张X*。再审庭审中,律师**证人出庭作证,强*己方*张,并对原告证据的关*性、证明*提出有*质辩。
案件结果:
济南中院再审采纳律师*交的部分新证据,认定****公**支*的15000元、2250元、61812元*80000元***工程*中扣除。法*认定三份结算单*实有*,但****公*****外人任*猛的付款主张X据不足,不予支*。最终*决变更原审判决,判令****公*******公**程*277,437.85元*相***,核减金*近16万*。法*在判决中未支*****公****告构成*假诉讼并移送公**关*主张。本案再审受理费*****公**担。判决依据《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关**审及改判的相**定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