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说明:出于*护当事人隐私的目的,本案中使用的称呼、日期、金*均与原判决进行了调整,不会泄露当事人的任**息。)
一、案情简*
2014年9月,焦XX入职北京某**公*,双**订了劳*合同,最后*次签订的劳*合同显示期限为2021年9月21日至2026 年9月20日。
2022年3月起,焦XX在位于山*省的某项*上从*项*经*工作。2024年8月底,北京某**公**头通*焦XX离开该项*至北京总部工作,**公**单**头要求焦XX变更工作地点,但并未说明*动后*岗位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具体情况。焦XX多次与北京某**公**通,要求**公**调整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及调整后*作地点予以书面告知,但北京某**公*均予拒绝并明*口头告知焦XX,其被调回北京总部后*非继续担任项*经*岗位,还会降低其工资并取消项*补助等。
由于*XX就调整后*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薪资待遇方*尚*与**公**成*致,故焦XX仍然留在项*上正常*作,并积极主动联系**公**行多次协商。可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公**仅没有*到焦XX的诚意,更是以不服从**公***为由对焦XX进行了处分。
2024年9月8日,北京某**公***XX送达《解*劳*合同通*书》,《解*劳*合同通*书》载明:“吴*某:……在劳*合同履行过程*,你不仅履职尽责不到位,还多次违反**公**度规范,给**公**常*生产秩序和**管*带来恶劣影响,具体如下:1、拒绝配合**公***生产需要的工作调整,拒绝接受**公*正常*经*工作安*以及对你进行的管*。2、在**公**对你不服从**的行为进行处分后,仍是未到总部进行报到,构成*工事实。鉴于*的上述行为,经**公**究决定,对你进行开除处理。
焦XX收到解*通*后*意识到**公**前采取的工作调动只是想要解*劳*关*的幌子,毕*之前也有*工作地点的变动,但**公***都*和*己协商*致后*进行的,没有*现过单***强*要求变更工作地点的情形。虽然知道**公**解*行为是不合法*合理的,但想到**公**模较大,还配有**团队,鉴于*己个人力量单**上对劳*方*知识了解*深,焦XX意识到自己急需专业律师*队来帮助自己维权。
在这种情形下,焦XX找到了吴XX师*队,听了吴XX师*队对于*件的整体分析以及后*庭审思路*,焦XX决定把自己的案件交给吴XX师*队来处理。经*吴XX师*队的努力,我方*诉讼请求得到一审法*的支*,但**公**于*决结果不服提起了上诉,焦XX决定把自己案件的二审程*依然委托给我们处理。
二、律师*析
吴XX师*队认为本案的争议焦*在于:1、北京某**公**焦XX作出的工作调动调整是否合理?2、**公**解*行为是否属于*法**?
首先,需要明*的是企业确因生产经*需要整员工的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是企业用工自主权*重要内容,是企业正常*产经*所必须,但应*备合理性,且充*尊重并保障劳*者的劳*权*。就本案而言,虽然双**订的劳*合同约定北京某**公* 可以根据生产经*情况*焦XX的工作能*对焦XX进行工作内容**作地点的调整,焦XX应*服从**,接受**公**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的调整,某**公**于*XX的岗位特殊性可以调整焦XX的工作地点,但某**公***证证明***公**调整确系基于*产经*需要。庭审中,北京某**公**未举证证明*XX所在的项*确实处于*尾阶段*确实需要调整焦XX的工作地点,应*担举证不能*不利**,故该调整缺乏必要性。
并且,北京某**公**焦XX调整至**公**部上班,焦XX确实无法*受项*补贴,绩效工资亦受到影响,在焦XX与**公**商***公**未就此与焦XX进行合理协商,亦未能*出相*合理的措施*方*,用以弥补调整工作地点对焦XX现有*工作生活造成*不利*响,故**公**出的工作安*不具有*理性。在焦XX不同意**公**合理工作安*的情况*,其未到岗的行为不属于*正当理由未到岗的旷工,亦不属于*正当理由不服从*作分配、调动、指挥,北京某**公**此为由认定焦XX严*违纪*解*双**劳*合同属于*法**。
基于*述分析,有**的法*规定、充*的证据及理论基础作支*,结合吴XX师*队丰**庭审经*,最终*审法*亦是支*了我方*点,成*帮助我方*事人焦XX维护了合法**。
在劳*争议纠纷中,案件当事人应*产生纠纷时*一时*寻找专业律师*帮助,依法*护自己的合法**。案件思路*清晰、案件材料要充*、案件问题要明*,这样才能*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您的权*,我的责任。若您后*需要法*服务的话,可以联系吴XX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