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迟延蕾律师*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成*调解*回2800余***程*并确立优先受偿权*障
审理法*信息
XX省金*县人民法*
案情简*
原告:XXXX**公*(以下简*“****公*”),法*代表人郭。
被告:金*县XX**公*(以下简*“****公*”),法*代表人杨;XX**教育咨询**有*公*(以下简*“****公*”)。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XX国*琴*(济南)律师*务所迟延蕾律师(主办律师),吕*律师,杨*法*工作者。
本案为一起标的额巨大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原告****公**建了二被告共同开发的“XX**职业大学济宁(金*)校区”项*中的1号实训楼与2号宿*楼工程。工程*于2021年*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但二被告迟迟未能**剩余*额工程*,经*次催要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原告委托迟延蕾律师*队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拖欠的工程*本金*利*,并依法*认原告对涉案工程*价或拍卖价款享有*先受偿权。
办案经*
迟延蕾律师*队接受委托后,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全*梳理,固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工程*付等关*证据,精确核算了欠付工程*的本金*利*数额。鉴于*件事实清楚、债权*务关*明*,但被告短期内可能*力一次性清偿全*债务,律师*定了“以诉促调、保障优先权”的核心策略。
在诉讼过程*,律师*时**了财产保全,查**被告的银行账户及相***,有*施*了履约压力。同时,积极与法*沟通,推动案件进入调解**。在法*主持下,律师*足于*托人尽快回笼资金*核心诉求,与被告进行了多轮谈*,一方*坚决主张*程*债权*法*的优先受偿权*,另一方*在付款期限、部分利*等方*展现了合理的灵活性,最终*导双**成*分期付款的一揽子解*方*,并将违约责任、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等保障条款明*写入调解*议。
案件结果
经XX省金*县人民法*主持调解,双**愿达成*议,法*出具《民事调解*》予以确认,主要内容*下:
欠款金*确认:双**认工程*价款为5700万*,被告尚*工程*28,058,709元,原告自愿放弃此前的工程*利*。
分期付款方*:上述欠款分两年*清,2024年*支*14,029,354.5元,2025年*支*14,029,354.5元,并明*了六个具体付款节点。
违约责任*权**障:若被告任**期逾期付款,则自2024年8月21日起,以逾期金*为基数按年**10%计*利*。同时,原告有**其对涉案1号实训楼和2号宿*楼享有*建设工程*款就该工程*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依据《民法*》第807条)。
费*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保险费*计136,047元,由二被告承担。
本案通*调解**高*化解*纷,为原告锁定了债权,设定了明*的回款计*,并以法*文*形式强*了优先受偿权*一关*保障,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