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XX诉林X、林XX、陈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1)案情简介:徐XX早年向林XX、陈XX购买拆迁房,支付购房款后搬入该房屋居住,因政策原因拆迁房未能办证并过户。后林某某、陈某某办理产权证后擅自将房屋抵押给林X。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给徐某某,且房屋被林X执行准备拍卖。
(2)办案经过:吴凡律师接受徐某某的委托,查阅了大量相关判例和法律规定,为当事人制定了详细的诉讼方案:设立抵押权时,抵押权人未到场查勘,未核实房产居住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权利瑕疵,以抵押权的形成存在重大过错为由,确认抵押权无效,并注销该抵押权登记,并要求过户。经吴凡律师检索大量案例,并进行法律论证,多次和法官耐心沟通,最终法官采纳该主张。
(3)案件结果:法院判决注销该房屋上的抵押权,并顺利实现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