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县民政和*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尉X,参与诉讼行政负责人董X,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某(海*某律师*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谢X,委托诉讼代理人杨XX(山*XX律师)。
谢X工作中受伤被认定工伤后,上诉人以其已退休领养*金*由撤销工伤认定,谢X不服诉讼,一审胜诉后*诉人提起上诉。
办案经*
2025 年,法*立案受理上诉案,依法*成*议庭,于 9 月 3 日公*开庭审理。杨XX律师*绕参保合法*、法*适用及行政程*违法*核心要点展开辩护,提交充*法*依据,法*审理后*法*判。
案件结果
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50 元*上诉人负担。
理由: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行政诉讼法》等规定,谢X受伤时*于*保期间,用人单*已缴工伤保险费,符*工伤认定条件,上诉人撤销决定证据不足、程*违法,一审判决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