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张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审理法*:北京市海*区人民法*
一、案情简*
2025年3月,张X(化名),一名刚毕*的大学生,在社交平*结识一名自称“金**介”的网友。对方*可协助其快速办理贷款,但需先通*其名下银行卡“走流水”以提升信用评分。张X出于*贷款的迫切需求,未深究对方*实意图,遂将本人名下一张*行卡及绑定手机卡交予对方*用,期间共收取“好处费”800元。
2025年6月,公**关*侦办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时,发现该诈骗团伙曾*用张X名下银行卡接收并转移赃款共计21.3万*。张X随即被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帮信罪”)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二、办案经*
张X家*在案件移送审查*诉阶段,委托北京市XX律师*任*护人。赵*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会见张X,全*了解*情细节,并调阅全*卷宗*料。
经*析,赵*师*为本案存在以下关*辩护点:
基于*述判断,赵*师**察机关*交《不予起诉法*意见书》,重点围绕“主观不明*”与“情节轻微”展开论证,并援引最高*、最高*关*“断卡”行动中对在校学生、初犯偶犯从*处理的政策精神。虽检察机关*终*提起公*,但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建议法*从*处罚。
三、案件结果
2025年11月,北京市某区人民法*公*开庭审理此案。法*认为:
被告人张X虽客观上为他人实施*息网络犯罪提供了支*结算帮助,但综合其年*、认知水*、交易*景*获利*况,难以认定其“明*”他人利*信息网络实施*罪;即便推定其存在概括性认知,亦属情节轻微。鉴于*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退赃,社会危*性较小,可依法**处理。
最终,法*判决张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民币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