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成功取保候审案例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吴X的堂姐张X提议让其帮忙留意有无六合彩赌客,如有人投注,按1%的比例结算提成。吴X应允后,仅有少数邻居、朋友向其投注,投注人数少、金额不大,获利微薄。2024年7月至12月期间,张X共向吴X转账8.8万元赌资,吴X将款项转给庄家“阿龙”,期间有赌客中奖3.3万元,吴X帮忙转交,其个人实际获利仅880元。
2025年2月2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赌博罪将吴X刑事拘留。家属在万分焦急的情况下委托我介入辩护。
丘敏律师辩护思路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吴X的涉案金额及获利是否达到赌博罪的追诉标准?我们的辩护策略是:以数额未达法定标准为核心,结合家庭特殊情况,综合论证无罪及无羁押必要性。
我们通过详细询问吴X,梳理出两个关键数据:其一,其个人获利经初步统计不足5000元;其二,其经手的赌资流转中,其仅起中间传递作用,并未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这些数据为论证“不构成犯罪”奠定了基础。
我们向公安机关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指出赌博罪“抽头渔利”的追诉起点为5000元。吴X获利仅880元,远未达此标准。同时,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办理“六合彩”赌博案件的若干意见》,接受投注需达3人以上且投注额累计2万元以上才追究刑事责任,而本案无证据证明吴X接受他人投注达到此标准。因此,在获利仅880元、无证据证明组织三人以上赌博的情况下,将吴X以赌博罪刑事拘留,既不符合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也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悖。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应依据《广东省禁止赌博条例》作行政处罚。
另外,我还系统阐述了吴X家庭的特殊困境:丈夫正在服刑,其系两名年幼女儿的唯一抚养人,若被长期羁押,两名幼女将陷入无人照料的绝境。这一人道XX因素虽非法定取保理由,但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内核。并且,我们论证,吴X到案后如实供述,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社会危害性较小,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其家属唐XX愿意作为保证人,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
案件处理审理结果
公安机关经审查,充分重视并采纳了辩护人关于数额未达追诉标准及家庭特殊情况的核心意见。在吴X被刑事拘留的第30天内,公安机关依法对吴X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吴X得以重获自由,回归家庭继续抚养两名年幼女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