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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彪永律师 在线
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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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铁了心走完所有流程拖时间,成功帮工友进行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八级,赔偿约30万元

案件详情

案件来源:

宁XX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非终局)裁决书

宁劳人仲案字〔2024*

云南省昆明市某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2024)盘政行复第*

云南省昆明市某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25)云0103行初*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原告*公司与第三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服务合同》,约定*公司将行政办公综合楼装修工程中的部分劳务工程承包给第三人*。2023年12月,第三人工友经第三人*招录至案涉装修项目从事木工工作。

2023年12月,第三人工友在案涉装修项目工作中从约1.2米高处坠落摔伤,在宁江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为 1.腰椎骨折L2;2.尾骨骨折;3.踝挫伤;4.腰椎术后;5.D-二聚体升高。2024年4月,宁XX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编号为宁劳人仲案字(2024)*号《仲裁裁决书》,其查明事实与本案查明事实一致。现该裁决书已经生效。

第三人工友于2024年6月向被告盘龙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被告某人社局于2024年7月受理,并向原告*公司发送用人单位举证通知书,经调查核实后,被告某人社局于2024年7月作出编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载明工友受伤害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决定认定为工伤。该《认定工伤决定书》向第三人工友及原告*公司送达。

原告*公司不服该《认定工伤决定书》,于2024年9月向被告某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被告某区政府于2024年9月25日受理原告*公司申请的行政复议,于2024年11月作出(2024)盘政行复第*号《行政复议决定延期通知书》载明该复议决定延期30日作出。被告某区政府于2024年12月作出(2024)盘政行复第*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被申请人即被告*人社局作出的编号为 《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行政行为,并将《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至本案原告*公司及本案第三人工友,原告对该工伤认定及复议决定不服,诉至法院,提出前述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之规定,经庭审查明及询问各方当事人,均对案涉行政行为主体资格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并不在赘述。本案争议焦点为1.第三人工友的本次受伤是否因工作所致;2.原告*公司是否应就第三人工友的受伤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

关于本案的第二个争议焦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千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之规定,经庭审查明,本案原告*公司将案涉项目中的部分劳务工程承包给自然人即本案第三人*,属于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由第三人*招录的第三人工友在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应由用工单位*公司作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故原告*公司主张其与第三人工友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不影响案涉工伤认定结论作出,本院对原告*公司在本案中作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予以认可。

关于被告某区政府作出案涉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原告*公司于 2024 9月向被告某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被告某区政府于20249月受理原告*公司申请的行政复议,于202411月作出(2024)盘政行复第*号《行政复议决定延期通知书》载明该复议决定延期30日作出。被告某区政府于202412月作出(2024)盘政行复第*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被申请人即被告*人社局作出的编号为《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行政行为,并将《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至本案原告*公司及本案第三人工友,该《行政复议决定书》作出程序合法基于前述事实,该行政复议决定决定维持被申请人即被告盘龙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原告*公司的诉请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

综上,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云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段彪永律师点评:

这个案件老板是铁了心的走完所有流程,但是一切尽在我们的专业掌控之中。段彪永律师通过在宁XX确认劳动关系,确认非法分包转包的案件事实,又回到昆明某区申请工伤认定(诉讼策略不在此赘述),在我们顺利认定时,公司选择继续拖延。我们同时已经办理了劳动能力鉴定等流程,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是工伤八级,现在我们又回到宁XX仲裁工伤赔偿,预计赔偿30万元左右。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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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彪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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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彪永律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副会长,昆明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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