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案件维权成功
一、案情简介:
某职工在某星期一早上,离开住处,骑电动车出门,往公司去上班。但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意外,当场身亡。围绕工伤认定问题,劳动者家属和公司发生严重分歧。人社局不予认定为工伤,法院一审判决要求仲裁机构重新认定。对方上诉,二审改判。我方申请再审,得到省高院改判,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即是要求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二、主要诉求:
要求认定职工的情形构成工伤。
三、裁判结果:
人社局不予认定为工伤。我方不服,提起诉讼,一审法院支持,要求作出工伤认定。对方公司上诉,二审反败为胜。我方不服,申请再审,得到省级高级法院的提审,改判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即是要求当地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
四、为当事人争取到的合法利益:
通过仲裁、诉讼,最终由人社局认定职工的情形构成工伤。【此后才有机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五、律师建议:
1、劳动者务必高度重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严格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基本保障,是对自身人格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的尊重和维护。
2、劳动者需要重视打卡上班手续、请假手续。就职记录、工作记录、领取工资记录、社会保险记录有助于保障职工权益。避免遭遇不公正,对家人也是重要的抚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