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共同购房纠纷案 ——大额婚约财产,获得法院支持
案件类型:婚约财产纠纷
案情简介:当事人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出资购房,因户籍原因登记在对方名下,后双方分手,当事人要求返还出资款。
案件难点:
- 款项性质认定困难(借款、赠与还是婚约财产?)
- 房产登记在对方名下,举证难度大
- 涉及多笔款项,金额认定复杂
律师工作:深入分析法律关系,主张案涉出资系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婚约财产,通过梳理银行流水、购房合同、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出资目的是缔结婚姻,现目的无法实现,应当返还。
案件结果:法院采纳律师观点,判决支持当事人诉求。
案件意义:明确了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出资应认定为婚约财产,当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应当返还。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牛志强律师,大连婚姻家事律师。专注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彩礼返还、恋爱财产返还、抚养权抚养费及夫妻共同债务案件。
本文仅供法律知识科普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实际情况,建议面谈沟通。接受面谈咨询,可预约时间当面沟通案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