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委托人系某工程劳务分包服务部员工,2023 年 2 月在工作地点作业时被掉落岩石砸伤右手,受伤后因单位怠于履行工伤申报及赔付义务,导致委托人未能顺利获得工伤相关赔偿。李熙律师介入后,按照工伤认定的法律程序,逐一为委托人申请并完善各项材料,后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委托人本次受伤为工伤,且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后因工伤赔偿金额与各方协商无果,委托人委托李熙律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并判令三被告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双倍工资差额、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合计 222357.20 元。
办案经过
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细致梳理案件全部材料,通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仲裁裁决的程序,为委托人各项工伤赔偿的主张是组织了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在案件最后的庭审过程中,李熙律师围绕委托人的诉讼请求,结合《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就工伤事实、伤残等级、劳动关系存续及解除的事实进行充分举证和辩论,明确案涉劳务分包服务部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二者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针对各项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提出详细主张,对被告方的抗辩理由逐一进行反驳。针对被告方提出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缴纳等争议点,李熙律师结合案件证据展开质证,厘清案件事实,明确委托人因工受伤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各责任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案件结果
本次工伤的赔偿,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仲裁裁决及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生效的判决,支持了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一是确认委托人与案涉工程劳务分包服务部的劳动关系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解除;二是判令案涉工程劳务分包服务部、登记经营者、实际经营者共同向委托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委托人的九级工伤赔偿核心权益得到依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