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 278 万特大迷信诈骗案主犯辩护成功!周文达律师为当事人争取自首从轻,获轻刑判决
审理法院: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为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魏X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被告人陆X(无职业)、张X(护士)系夫妻,被告人王X(心理咨询师),三人均因涉嫌诈骗罪被追诉,其中王X委托周文达律师及一名实习律师担任辩护人,陆X、张X亦分别委托律师辩护。
2019 年陆X与魏X结识,后以免费看手相、讲玄学取得魏X信任,谎称可做法事驱邪消灾。2020 年至 2023 年 7 月,陆X单独或伙同张X、王X,虚构魏X工作生活遇小人、父亲需续命、堕胎孩子灵魂缠身等事实,以做 “斩桃花”“送婴灵”“补财库” 等法事为名骗取魏X钱款。其中陆X、张X共同骗取 XXX.4 元,王X于 2023 年 3 月至 7 月参与期间共同骗取 425021.5 元,赃款主要用于游戏充值、生活消费及分赃。2025 年 3 月陆X被抓获,张X同日到公安机关询问情况时被传唤,王X于 2025 年 6 月经电话传唤到案,案发后王X退赔魏X部分损失并取得谅解,审理期间张X亦赔偿魏X 40 万元。
办案经过
公诉机关先以诈骗罪对陆X提起公诉,后补充起诉并对张X、王X另行提起公诉,法院决定并案处理,因涉及个人隐私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构成诈骗罪,认为陆X、张X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王X数额巨大,且陆X、张X利用被害人父亲重病实施诈骗应从重处罚,同时认定陆X、王X为主犯,张X为从犯,王X具有自首情节。
被害人及代理人主张被骗数额为 282 万元,且认为张X系主犯。各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多项辩解及辩护意见,其中王X的辩护人周文达律师等提出辩护意见:一是王X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其系提供民俗文化服务,无非法占有目的及共同犯意;二是王X参与时间短、作用小,属从犯;三是王X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已超额退赔并取得谅解,请求适用非监禁刑,同时提交了王X的诊断证明、专业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据。法院对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依法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各辩解、辩护意见及被害人主张综合评判。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陆X、张X、王XX构成诈骗罪,其中陆X、张X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王X诈骗数额巨大,依法作出判决:1. 陆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2. 张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十万元;3. 王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4. 责令陆X、张X继续向魏X退赔一百九十六万四千六百一十八元九角;5. 扣押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判决理由: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行为均构成诈骗罪。陆X、张X利用被害人父亲重病实施诈骗,酌情从重处罚。本案系共同犯罪,陆X、王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张X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王X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已退赔并取得谅解,依法从轻处罚;张X审理期间自愿退赔部分损失,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对各被告人及辩护人、被害人及代理人的相关意见,无事实及法律依据的均未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