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共同犯罪中的突围辩护:周文达律师如何为当事人争取从犯地位并获得显著从轻处罚
审理法院:北京市朝阳区XX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冯X(化名),女,案发前系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务部门负责人
辩护人:周文达律师,北京市XX
同案被告人:许X、姬X、向X、吴X、姚X、徐X、李X、陈XX、寇X(均化名)
案情概述:
2018年至2019年间,许X、姬X等人利用其经营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运营“满贯捕鱼”游戏,通过与“游戏商人”姚X、徐X、李X、陈XX、寇X等人合作,为游戏玩家提供游戏道具“弹头”与人民币的兑换渠道,形成“充值下注—概率事件—道具变现”的完整赌博链条。经鉴定,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通过上述方式收取赌资充值共计人民币260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冯X作为公司商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在不同推广渠道上架包含赌博小游戏的游戏版本,吸引玩家充值,构成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
办案经过
本案系一起涉案金额巨大、被告人多达十人的特大网络开设赌场案,辩护难度极高。周文达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展了以下辩护工作:
一、全面阅卷,精准定位辩护突破口
周文达律师深入研究了全部案卷材料,发现虽然公诉机关指控冯X作为商务部负责人参与犯罪,但在案证据显示,冯X对“游戏商人”的具体合作细节、弹头回购机制、资金支付等核心环节并不直接参与决策,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明显区别于许X、姬X等公司核心管理层。
二、庭审中精准论证从犯地位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周文达律师在庭审中提出核心辩护意见:
冯X未参与犯罪核心环节:冯X不负责满贯捕鱼游戏的研发,不负责与游戏商人对接合作,不负责弹头回购政策的制定,更不负责资金的审批支付。
冯X的作用仅为执行层面:作为商务部门负责人,冯X的工作仅限于根据公司决策在不同渠道进行游戏推广,其行为虽对赌场形成有一定作用,但仅起次要、辅助作用。
主观认知有限:冯X当庭表示仅在开会时听闻“游戏商人”一词,对游戏商人在游戏中的具体作用及公司与游戏商人的深度合作细节并不明知。
三、有力回应控方证据
针对控方提交的电子邮件、证人证言等证据,周文达律师指出:冯X虽有权查看后台数据,但查看权限不等于实际知情;虽被抄送部分邮件,但不能证明其实际阅读并理解邮件内容;商务部门的推广行为与赌博平台的运营之间不具有直接的、决定性的因果关系。
案件结果
判决理由:
法院经审理认为:
定性方面:冯X作为商务部负责人,负责推广满贯捕鱼游戏,且在不同推广渠道视情况上架有赌博小游戏的版本,吸引玩家充值下注,其行为对赌场的形成有重要作用,构成开设赌场罪共犯。
作用地位方面:冯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
量刑情节:冯X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认罪态度较好。
判决结果:
被告人冯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注:刑期自2020年8月19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止)
案例亮点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在多人共同犯罪案件中,通过精准论证行为人在犯罪链条中的具体作用和地位,成功争取从犯认定,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公正判决。 周文达律师在涉案金额高达2600余万元、十名被告人的重大案件中,准确把握辩护方向,成功为当事人切割与主犯的量刑差距,最终取得全案最轻主刑的辩护效果,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的专业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