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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创行律师事务...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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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直接驳回全部诉求,债权眼看彻底作废,律师介入后二审全面改判,把“死债权”救活,实现绝地翻盘。

案件详情

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全败,二审代理成功改判,为当事人挽回七十余万元经济损失

一、案情简介

本案当事人林XX(化名)与对方当事人周 XX(化名)于 2002 年达成煤炭买卖合作协议,林XX 依约完成全部供货及运输义务,双方对账确认了应付货款总额,后续签订分期付款还款计划。但周 XX 仅支付部分货款后,便通过出售房产、更换联系方式的方式逃避债务,导致林XX 多年无法主张债权。

2012 年,林XX 以对方涉嫌合同诈骗报案,案件历经多轮刑事审理,直至 2020 年 12 月,法院作出生效刑事判决,改判周 XX 无罪。2023 年,林XX 就案涉货款提起民事诉讼,却因诉讼时效争议,一审法院以其起诉超过法定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一审败诉后,林XX 的合法债权面临彻底无法实现的风险,遂委托我作为其二审程序的代理律师,全权处理案件上诉事宜。

二、代理思路与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全面梳理了本案民事、刑事全案卷宗材料,深入拆解案件事实,精准锁定本案核心争议焦点 —— 诉讼时效是否届满,这也是本案能否扭转一审败诉局面的关键。

针对一审法院的裁判逻辑与对方的抗辩主张,我制定了完整的上诉策略,围绕诉讼时效问题形成三大核心代理意见:其一,精准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条款,明确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本案诉讼时效应从 2020 年 12 月刑事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算,当事人 2023 年起诉并未超出三年法定诉讼时效;其二,对方在刑事侦查阶段已对欠付货款事实予以确认,且在刑事、民事诉讼中多次主张货款抵销,该行为依法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其三,双方还款计划未约定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属于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且本案未超出二十年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合法债权应受法律保护。

庭审过程中,我向法院完整提交了刑事卷宗、证人证言等全量证据,申请相关证人出庭作证,还原了当事人多年来持续主张债权、对方恶意逃避债务的客观事实,同时围绕上诉主张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就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全面、专业的释法说理,有力反驳了对方的时效抗辩主张,最终推动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我方的核心上诉观点。

三、案件结果与代理成效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

1.全面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败诉判决;

2.判令对方当事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我方当事人支付欠付货款七十余万元;

3.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主要部分。

本案成功在一审全败的局面下实现二审翻盘改判,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七十余万元的经济损失,更通过专业的法律适用与严谨的证据组织,让已过十余年的陈年债权重新获得司法保护,充分体现了诉讼代理中精准把握争议焦点、深度适用法律的专业价值,也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1970-01-01
  • 原告
  • 获得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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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亘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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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亘煜律师,法学学士,内蒙古创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以来大量办理民商事及刑事辩护案件,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办案经验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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