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陷阱中的罪与非罪——周文达律师辩护雷X合同诈骗案纪实
审理法院:北京市朝阳区XX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雷X(化名),男,1969年出生,研究生文化,系某投资公司业务经理
辩护人:周文达律师、潘X*律师,北京市XX
同案被告人:刘X、徐X、吴X、许X、肖X、赵X、肖X、马X、曹X、路X、伍X、王X、刘X、丁X(均化名)等14人
案情概述:
2017年至2021年9月间,被告人雷X伙同刘X等人,在北京市朝阳区等地,以多家投资管理公司的名义,谎称能够为被害单位进行融资,与被害单位签订融资协议,要求被害单位去事先串通好的第三方单位做律师见证、评级、评估、担保等事项,后伙同第三方单位瓜分被害单位缴纳的费用,以此手段骗取30余家被害单位钱款共计人民币540余万元。其中,雷X涉案金额120余万元。
2021年9月15日,雷X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雷X退赔被害人共计58.2万元,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
办案经过
本案系一起涉案人员多达15人、被害单位30余家、涉案金额540余万元的特大合同诈骗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广泛。周文达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展了以下辩护工作:
一、全面阅卷,精准把握辩护方向
周文达律师第一时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多次会见当事人,深入了解案件细节。通过全面梳理证据,周律师精准锁定辩护重点:
从犯地位:雷X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涉案金额:对指控的120余万元金额是否存在异议;
退赔谅解:雷X积极退赔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的情况;
认罪态度:雷X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的表现。
二、精准论证从犯地位,成功推动法院认定
周文达律师在辩护意见中重点论证:
雷X并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X,雷X仅为业务经理,受刘X指挥;
雷X未参与核心决策:与第三方单位的串通、分成比例的确定等核心环节均由刘X负责,雷X仅负责执行;
雷X仅参与部分环节:雷X主要负责接待客户、洽谈业务,未参与收取费用后的分成环节;
雷X作用有限:在15名被告人中,雷X的地位和作用明显小于刘X。
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定雷X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
三、系统梳理从轻情节,争取最大限度从宽
周文达律师系统梳理了对雷X有利的量刑情节:
积极退赔:案发后雷X主动退赔58.2万元,其中向赵X、廖X、章X三名被害人退赔48.2万元并取得谅解;
如实供述:到案后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
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
作用较小: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
四、庭审精准回应争议焦点
庭审中,周文达律师重点回应了以下问题:
关于涉案金额:雷X虽对120余万元金额承担刑事责任,但其仅参与部分环节,应在量刑时予以考量;
关于退赔情节:雷X退赔金额远超其个人获利,体现真诚悔罪态度;
关于谅解情况:三名被害人的谅解书证明雷X已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
五、提交谅解书等证据,强化从轻情节
周文达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赵X、廖X、章X分别出具的《刑事谅解书》及管X出具的《收条》,证明雷X共向四名被害人退赔58.2万元,其中三名被害人对雷X表示谅解。
案件结果
判决理由:
北京市朝阳区XX经审理认为:
罪名成立:雷X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从犯认定:雷X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
涉案金额:雷X对其实际参与的犯罪活动中所涉及的被害方被骗全部金额(120余万元)承担刑事责任。
量刑情节:雷X到案后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积极退赔58.2万元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系从犯。综合以上情节,依法减轻处罚。
判决结果:
被告人雷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刑期自2021年9月15日起至2028年9月14日止)
同案判决:
刘X(主犯):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十二万元
徐X(从犯):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
路X(从犯):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许X(从犯):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其他从犯: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不等
涉案财物处理:
责令各被告人在各自责任范围内退赔各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涉案财物依法处理。
